欺詐發貨是指商家在發貨過程中向消費者發送**裹或與商品描述明顯不符的其他物品,或者實施其他情節嚴重的欺詐行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1)商家上傳訂單物流單號后,消費者收到**裹的;
(2)商家上傳訂單物流單號后,消費者收到與商品描述明顯不符的其他物品的;
(3)商家上傳商品物流單號前30天內,已有不同收貨人或不同收貨地址的訂單使用該物流單號發貨;
(4)商家上傳的商品物流單號對應的收件信息或物流派送/簽收信息與消費者訂單顯示的收貨信息不符;
(5)商家在發貨過程中實施欺詐行為,導致消費者在發貨后合理期限內未實際收到所購商品,情節嚴重的。
2. 欺詐發貨訂單的處理
對于作欺詐發貨處理的訂單,淘特有權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關閉交易并對消費者進行退款;
(2)就每訂單按訂單實收金額1-3倍且不低于10元/單,不高于100元/單的標準自商家賬戶中扣收消費者賠付金,并以平臺紅包形式發放給虛假發貨處理訂單所對應的消費者;
(3)淘特對商家欺詐發貨行為作出處理的同時,將對商家賬戶余額采取限制提現措施至少15天(限制提現期),在此期間對欺詐發貨訂單進行持續監測,并自限制提現期滿之次日起對欺詐發貨訂單全部處理完畢的商家進行賬戶余額解除限制。
(4)淘特依據本條規定對相關欺詐發貨訂單作出處理,并不免除商家的實際發貨義務,無論淘特是否已經實際從商家賬戶余額扣收消費者賠付金并賠付給對應的消費者,商家都應繼續履行就相關欺詐發貨訂單的實際發貨義務,同時,欺詐發貨訂單的自動確認收貨時限將在原自動確認收貨時限的基礎上延長15日。
(5)淘特依據本條規定對相關欺詐發貨訂單作出處理后,若消費者依據法律法規之規定發起索賠的,平臺有權予以先行賠付,并自商家賬戶余額扣收相應的賠付款項。
4.欺詐發貨對應商家店鋪處理
商家一旦發生欺詐發貨,淘特在對欺詐發貨訂單進行處理的同時,還將視情況對店鋪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情節一般的,指通過信息層面判斷賣家存在欺詐發貨問題的,具體處罰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延長交易超時、限制參加營銷活動、商品下架、禁止上新、禁止商品上架、流量降權、店鋪屏蔽、延長店鋪賬期、提額保證金等;
(2)情節嚴重的,指通過信息層面判斷賣家大量或全店存在欺詐發貨問題的,店鋪發生被消費者投訴、媒體報道等負面輿論事件,進而對淘特平臺聲譽產生嚴重影響的行為,具體處罰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罰沒保證金、店鋪監管、交易阻斷、解除協議終止合作等
淘特有權對違規店鋪及其關聯店鋪立即采取上述處罰措施的一項或多項措施,并通知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