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小紅書有權根據經營類目或平臺運營情況,調整各類目保證金繳納標準。
2、 商家經營期間發生違反店鋪協議及平臺管理規則或存在潛在賠付風險遠超出當前店鋪資產的情形,小紅書有權根據店鋪協議及平臺管理規則的規定提高其店鋪應繳保證金金額,增幅為商家因其違規行為可能向消費者賠付的金額以及可能向小紅書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或其他款項的總和。
3、 若小紅書收到任何第三方對商家發起的投訴、舉報等,或者因商家自身原因導致小紅書受到任何第三方發起的投訴、舉報、索賠、訴訟或仲裁等,小紅書有權基于第三方的訴求提高商家店鋪應繳保證金金額,增幅為小紅書因此可能遭受的損失或承擔的費用。
4、 當商家的保證金低于應繳金額或不足以賠付消費者、小紅書及其他權利人損失時,商家應自行支付額外的賠付金額,小紅書將限制商家部分店鋪功能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貨款提現、商品上架、交易下單等)。如商家在平臺上有未結貨款,小紅書有權從該款項中扣除以補足保證金。如貨款不足以補足保證金的,小紅書有權終止店鋪協議,停止服務。
5、 保證金的繳存、賠付、退回等過程中所發生的銀行收費等第三方費用,由商家承擔,小紅書可從保證金余額中扣除。
6、 若商家或店鋪信息變更,需要根據變更情況的不同(如單純銀行賬號變更、公司更名、公司注銷等),應提前60個自然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小紅書,否則因商家信息的變更而造成的支付失敗、延遲、錯誤,損失由商家自行承擔。
7、 若商家因違約、違法違規等行為被小紅書清退的,商家已繳納的保證金在清退時不予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