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上午,上海市奉賢區人民法院對淘寶訴平臺售假店鋪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法院認定被告的售假行為對淘寶商譽造成損害,要求被告向淘寶賠償人民幣12萬元。據悉,該案系全國首例公開宣判的電商平臺訴售假店鋪案。阿里巴巴首席平臺治理官鄭俊芳表示,將一如既往地向執法機關輸送案件線索,同時在法律允許的框架內通過民事訴訟進行追殺,持續遏制假貨分子,共同推進“像治理酒駕一樣打假。”
淘寶起訴售假者獲賠12萬元
被告姚某從2015年開始在淘寶上出售寵物食品。2016年5月,淘寶與瑪氏聯合發現其銷售的“Royalcanin”貓糧存在假貨嫌疑,遂以神秘購買的方式,在該店鋪購買了一袋價格99元的寵物貓主糧。經過品牌方的鑒定,該貓糧為假貨,隨后淘寶將線索移送警方。2016年10月12日,姚某被警方抓獲。
隨后,淘寶以“違背不得售假約定、侵犯平臺商譽”為由將姚某告上法庭。今年4月25日,此案公開審理并由奉賢區法院院長陸衛民坐堂親審。
7月20日9:30,此案公開宣判。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姚某以摻假的方式持續在淘寶網上出售假貨,其行為不僅損害了與商品相關權利人的合法權益,而且降低了消費者對淘寶網的信賴和社會公眾對淘寶網的良好評價,對淘寶網的商譽造成了損害,故被告應當就此予以賠償。
一審開庭時,姚某曾辯稱是成本上漲導致售假。這一說法遭法院反駁,判決書中寫明:被告不能以此為借口進行售假,侵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這種行為有違誠實信用,被告應當對自己的行為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鑒于被告售假的行為對原告淘寶的商譽造成了損害,法院酌情確定被告賠償金額,最終判被告姚某敗訴并判處其在判決生效之日起起十日內賠償淘寶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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