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淘寶目前酒店類目推行新規則,除了好些網站界面有所修改以外,還推出了新的一些政策。
自從在2012年推出個性化“實價有房”對消費者保護提高處罰力度,除了賠款金額提高了10倍之外,對賣家發貨后卻到店無房情況將給予每筆訂單扣4分的處罰,每家店鋪12分,三次出現這種情況就強行關閉網店的規則。
支持淘寶旅行改革 大賣家愿意接受考驗
筆者就此咨詢了淘寶旅行酒店類目第一賣家廣州環旅旅行社有限公司CE0趙強,他說即將實行的實價有房新規對淘寶旅行眾多賣家將是一個嚴峻的考驗,原來買家在前期的訂單層面只要確認了賣家無房,申請退款就可以獲得50元的賠償,但是新規執行后將獲得500元的賠償,這對中小型旅行賣家而言無疑是一筆不小的支出。
他同時表示,對于新規則,環旅是持支持態度的,因為從用戶體驗的角度而言,這樣可以確保每一位消費者在淘寶旅行下單后減少出現到店無房的幾率,確保用戶有一個更好的體驗,淘寶旅行市場份額才會越做越大。
淘寶模式新一輪進化 在線旅行格局面臨洗牌
隨后,筆者聯系上淘寶旅行酒店類目 “實價有房”的負責小二,他說淘寶旅行其實從去年就開始醞釀實價有房政策的調整,為此還專門做了一些市場調查,調查結果顯示不在淘寶預定酒店客棧的消費者中有18.57%擔心在淘寶預定酒店缺乏保障,而在淘寶預定酒店客棧的消費者中最不滿意的一項就是“擔心缺乏保障”。
基于這樣一個調查事實,淘寶旅行決定調整原有的實價有房政策,其中有兩項比較重要,一項是凡中國境內(含港澳臺)酒店客棧類目商品,若在賣家營業時間范圍內,用戶一經完成支付,賣家需在1小時內進行響應,確認房態,如實價有房需第一時間后臺確認發貨,如無法保證實價有房,則聯系買家后臺申請退款,按正常退款流程。
另外一項是100%賠付,既買家酒店預定支付成功,且賣家確認發貨后,出現無房或商品提價的情況,如入住日期前1天14:00之前通知消費者,則賠付訂單的首晚房費的30%,總額封頂五百元。如入住日期前1天14:00之后通知消費者,則賠付訂單的首晚房費,總額封頂五百元。
筆者認為,隨著在線旅行商(OTA)競爭的加劇,淘寶旅行作為第三方服務平臺,制定相應的措施用來提升賣家服務效率,對增強淘寶旅行自身競爭力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而淘寶旅行與其他OTA相比,還存在比較明顯的差距,主要就在于用戶體驗方面,由于商家規模良莠不齊,給予消費者的服務水平差別很大,所以筆者建議消費者在淘寶上預訂酒店盡量選擇具有正規資質的旅行社,同時店鋪排名靠前、酒店銷量最多的賣家,因為酒店類目更多的是比拼硬實力,銷量越高的旅行社在跟酒店洽談價格、包房拿房能力更強,很少會出現到店無房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