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飽受廣大買家正義的“七日無理由退貨”,工商總局在7月份了約談了國內十家主流電商,主要是為了解決“七日無理由退貨”商品標注不明顯、解決退貨標注過于嚴苛和某些經銷商不履行“7天內無理由退貨”的規則三個問題。新出臺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已經將“七日無理由退貨”列入法規,預計在十月份還會出臺《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
在工商總局要求國內的電商對“七日無理由退貨”的規則進行整改后,阿里巴巴集團、京東商城、1號店等一些國內的主流電商都開始帶頭進行整改,特別是阿里巴巴啟動了七輪調整,重點針對商家后臺認證系統、服務系統、消保系統等的底層構架進行了優化。特別是對不支持“七日無理由退貨”的商品,改造后已初步實現“一對一”明示,消費者在下單頁面可以進行直接辨認。
在面對新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更大電商平臺都已對“七日無理由退貨”進行整改,并且根據自家經營項目而制定的相應退貨政策。新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出臺也將會改善網絡消費的環境,讓消費者能夠有一個良好的網絡購物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