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無論是文字型式,或是越來越多的圖片和影片型式-的確是王道。品牌必須在建立編輯計畫方面更加遵守紀律,以便按照客戶的攝取狀況作衡量和調整。品牌提及自己(如:新產品、推廣活動)的發文數量必須有限。一個平衡的、真正迎合受眾需求的編輯流程,可以讓品牌最終贏得PO 出關于自己的貼文的權利。在今天這個資訊過剩的環境里,內容還必須要提供一個差異點(point of difference)。舊有的行銷座右銘:第一、最棒、唯一,應用在制定內容上,依然可奉為圭臬。
數位行銷法則#2:對話為后
第二個關鍵的考量點是對話。品牌必須找出更多能夠產生互動和激發對話的方式;品牌須要產生對話的可能性。而如果對話發生在其它地方,則品牌還要進入對話的現場!關鍵是要找到一個可以持續的、真實的聲音。在企業環境里,這項挑戰是三重的:
找到一個真實的、即時的、精準的,而且已經通過各個決策層的品牌聲音
不期待立即的結果
當幕后個別的人轉換職位時,仍然維持這把聲音
看誰在說話
品牌不會說話,人才會。因此一個品牌在社群媒體上(透過一個個體輸入的信息)而建立的臨場感,應該讓它自然的演化。品牌應該考慮透過輕松的、不隱藏日常議程的提問方式,并必須要以及時和自然的態度回復客戶的查詢。
經營社群媒體行銷需要很好的判別能力。因此,你要把在Facebook 或Twitter 上作參與這件事,當作是參與一個真誠、有益的對話一般的對待。
較小的品牌-如果有足夠的人力資源的話-通常可以產出較能凝聚客群的內容,因為他們有挑戰者的精神、較自由廣闊的漫游區域、較大的靈活度、及較小的階級制度和規則需要遵守。但是,某些屬于大型公司的品牌也做得很棒:如Ben & Jerry’s(聯合利華)、Oreo (卡夫)、Red Bull(私營)就是。
當品牌行銷人員加緊在數位行銷上的投入時,需要謹記上述的數位行銷法則。但更重要的是,還要謹記你在社群媒體的編輯流程上所要展現的企業家、挑戰者、和人性化 的特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