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親們:
3月20日以來,在淘寶征求意見的帖子里,大家的熱情讓我們感動。親們的關注和意見是支持我們不斷改進的最強大的動力。
通過對大家意見的整理,我們發現許多賣家與買家對交易合約化,存在很多的困擾。
會有親問,什么是“交易合約化”?簡單來說就是:
交易前,買賣雙方約定好各自的責任;
交易中,對賣家權利提供更多支持;
交易后,買家能在商品品質、售后服務等方面的保障。
比如承諾:
想買個能懸掛熨燙的電熨斗,寶貝描述里也有這方面的功能介紹,可是實物卻沒有。這種情況下如果買家發起退款,而賣家卻拒絕退款,這種情況賣家就有可能被處罰。
比如發貨:
如果賣家的寶貝是定制品,因制作工期的緣故,無法滿足目前淘寶網的3天內發貨規則,怎么辦?
比如包郵:
賣家寶貝詳情里顯示的包郵,到底會不會涵蓋新疆、西藏等偏遠地區?
比如售后維權:
床品四件套,洗過之后才發現不是全棉,或者有莫名其妙的破損,可這時買家不但已經簽收,而且還拆掉了包裝又洗過一次,已然不符合目前實行的退換貨條件,買家如何維權?
等等這些類似問題,都是我們所說的交易合約化。
淘寶上的商品包羅萬象,目前無論賣家還是買家,都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遇到了問題。2013年,小二們希望能夠集眾人之力,就交易合約化問題,與大家深入討論,讓我們共同制定更多維度的良性準則。
如果買賣雙方事先約定好“違約責任”,如“假一賠N”、“定制押金”等,是否能夠有效預防交易中出現的問題?
比如在發貨時間、包郵區域等方面,是否需要更多元化的處理方式?目前,全網賣家將于3月28日實現發貨時間自定,那么包郵呢?能否考慮區域包郵,或其它更好的更好的方式來滿足多元需求?
而在維權方面,其中最難的環節無疑是判定責任屬于誰,能否有更公平的方式來判定責任在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