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升級的《京東開放平臺不當使用他人權利細則》,已于2022年9月2日正式生效。相比舊規,新規秉承"初犯從輕,累犯從嚴"的原則,整體增加了降低店鋪在售商品閾值、限制提報營銷活動、店鋪屏蔽、商品屏蔽、品牌停用等處理措施。
違規程度特別輕微的,扣2分、下架或刪除違規商品、限制創建商品及禁止上架待售商品3日;
違規程度輕微的,扣4分、下架或刪除違規商品、限制創建商品及禁止上架待售商品7日;
違規程度嚴重的,扣8分、下架或刪除違規商品和3個月內限制通過接口批量操作商品,并限制創建商品及禁止上架待售商品14日;
違規程度特別嚴重的,扣25分,下架或刪除違規商品和3個月內限制通過接口批量操作商品,店鋪商品搜索降權50%(7日)、限制創建商品及禁止上架待售商品(21日)、店鋪在售商品閾值下降為200個SPU(30日)、限制提報營銷活動(30日)、涉及品牌的將予以停用并下架品牌下相關商品的處理。
“違規程度特別嚴重的”指商家大量發布違規商品、重復惡意變形對抗,或多次出現嚴重程度違規,對消費者造成嚴重人身/財產損害或對平臺產生重大風險等情節。
如:商家A因在其店鋪內銷售侵犯專利權B的商品,被法院判決立即停止侵權并賠償權利人損失數額巨大的;或商家A惡意規避規則,在店鋪內持續不斷地大量發布侵犯專利權B的商品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