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淘寶處罰,感覺不公平呀發布新貼
發表于2014-01-10|[復制鏈接,推薦給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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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淘寶是2006年注冊的,是淘寶的早期用戶。只是為了體驗電商這一新生事物,不是為了賺錢。當時在淘寶上處理一些個人閑置的物品,后期主要是淘寶購物。 2013-12-21淘寶發的通知說“您在淘寶網的信息被處理了”。危及交易安全--立即限制發布商品永久,立即搜索屏蔽全部商品,立即延長交易時間,立即下架全部商品,立即限制登錄旺旺,目前我實際上主要是購物。但淘寶還是把我的賬戶凍結了,影響到我購物時與賣家交流和訂購。淘寶給的申訴要求,我認為有違法嫌疑,要求申訴人手持地方報紙、身份證、半身照片上傳,我怎么感覺像是罪犯通緝啊。所以至今沒有按他們的要求上傳。淘寶把注冊用戶的個人信息賣給其他公司,淘寶官方只是說一下是員工的個人行為,已對員工處罰了。就不對淘寶用戶負責了,用戶的個人信息被淘寶泄露,淘寶難道沒有責任嗎。那誰又來處罰淘寶官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