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店收稅是遲早的事,愿意付出的,愿意繼續經營網店的,也是不會有什么影響的。

 

  不管依據法理還是法律條文,網店作為經營實體,依法納稅可謂天經地義。只不過在現實操作層面上,還難以執行到位,才讓公眾產生了網店不用交稅的印象。但這一印象完全是錯覺———不是網店不交稅,而是對網店征稅暫時還沒有展開而已。

 

  國務院法制辦最新公布了一個《稅收征收管理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這個文件中擬將出臺的“納稅識別號”制度,再度將“個人網店征稅”話題推到輿論的風口浪尖。征求意見稿在多個章節增加了關于網上交易納稅的內容,總體有四點明顯變化:電商需公開稅務登記;強調電子憑證的法律效力;納稅人及納稅相關的第三方應當按照規定披露涉稅信息;稅務機關具有檢查電商涉稅情況的權力。

 

  一段時間以來,一說到“個人網店要征稅”,輿論就立馬一驚一乍的,好像是個多不得了的事。新的稅收征管法草案征求意見稿因為增加了網上交易稅的內容,就被媒體說成是“炸藥包”,更有評論認為網店會大難臨頭,實體店會借此翻身。其實,這些都是夸大其詞的說法,與實際情況并不相符。

 

  人們在生活中難免會產生很多認知誤區,網店交不交稅就是其中之一。不管依據法理還是法律條文,網店作為經營實體,依法納稅可謂天經地義。只不過在現實操作層面上,還難以執行到位,才讓公眾產生了網店不用交稅的印象。但這一印象完全是錯覺———不是網店不交稅,而是對網店征稅暫時還沒有展開而已。新的征稅法草案征求意見稿,并沒有設立新的稅收項目,而是在完善收稅的執行環節,這在法律層面談不上“新變動”,而是力圖解決法律執行的滯后問題,讓已有規定能夠落地。

 

  更重要的是,網店征稅的效應很大程度上也被夸大了。一些評論給人造成的印象是,網店征稅山雨欲來,會涉及所有網店,是在增加網店的成本負擔。這基本上也是誤讀。去年10月,國家加大了對小微企業的稅收支持,對月銷售額在3萬元以下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對月營業額在3萬元以下的營業稅納稅人免征營業稅。也就是說,年銷售額不超過36萬元的網店,都不需要交稅。而根據阿里巴巴公布的數據,目前95%的淘寶賣家年營業額在24萬以下。這意味著,即便上述草案真的兌了現,絕大多數網店也不需要交稅。

 

  所以,對網店征稅完全沒必要大驚小怪,也不必擔憂。有人認為網店交稅可能會讓傳統百貨逆襲電商,這種判斷不僅邏輯過于簡單而且缺乏依據。首先,收稅對網店的影響沒有想象中的大;其次,也是最核心的,電商之所以對傳統實體店保持著摧枯拉朽的優勢,并不是因為稅收,而是緣于電商模式本身的優越性———電商與實體店相比,在租金、人員等成本支出上具有明顯優勢,稅收并非主要因素。在這些主要因素沒有發生根本改變的情況下,談傳統百貨的逆襲,其實是癡人說夢。

 

  網店收稅是遲早的事,逗硬了屬正常,沒逗硬算撿了便宜。如果有一天白撿的便宜沒了,也實在沒什么可抱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