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于2015-04-14|[復制鏈接,推薦給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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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遇到一個買家,他自己的原因拍錯款式了,想要換貨,產品價值不高20元包郵的產品,但又不想承擔換貨所造成的運費。
開始的時候,他要求換貨,我也同意了,只需要他把產品寄回來,承擔寄回來的運費即可,返回去的郵費都沒叫他出。一般情況的話,買家造成的原因,來回運費都是要由買家承擔。
但是,買家并不肯承擔一次的運費,他覺的這些換貨所造成的運費都得賣家承擔。又開始找其他借口了,說產品不值等等...把所有的責任都推給賣家,好像是賣家的錯,并不是他拍錯產品造成的,這種情況相信大家都遇到過。
接下來,我本來還有另一個方案給客戶的,就是叫客戶不用把發錯的產品寄回來了,直接把寄回來運費的錢補給我,我重新安排給他發他想要的款式的。這樣買家也省時省力,最快的能拿到想要的產品,又減少了一次運費成本,其實這些換貨方式,作為賣家都是賠錢的,為的是更好的服務客戶,但后來我放棄掉了這個客戶,沒提出這個方案,原因很簡單,我覺的他沒有價值了,他不是我想要的客戶。我不想把這錢虧在這個客戶的身上。
有時候大家都想得到客戶,但卻忽略了客戶的質量,忽略了客戶的價值。像這種客戶我是覺的沒有價值的,連自己的過錯都不承擔,這次虧錢服務好了,下次再來,還是怕怕的。最后這個客戶還說了句:“我以后給我周圍的朋友說不要在你家買東西了”,我覺得這個要謝謝了,物以類聚,你的朋友的生意我也不敢做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