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收到同行匿名惡意投訴,諸如“突出使用商標權”、“假冒偽劣商品”之類的,淘寶一不問就直接把我們的商品刪除,這期間造成的損失誰來賠償?我的商品都是直接廠家發貨的,賣的是正品感情問正品何來侵權一說?按照我國《商標法》,只有其他商品冒用他人產品商標才能說侵權使用商標,正品怎么就不能利用商標宣傳?叫我提供商標使用權證明,我賣的都是尋常品牌而不是奢侈品,這種東西即使是市中心大商城里也沒有,何況我店里林林種種幾十家品牌而非專賣店,難道叫我一家一家聯系廠長要商標授權?最重要的是廠家也沒有說需要商標使用權才給代賣,而淘寶你卻標新立異,別人隨便一舉報你就刪除寶貝,還判我敗訴扣分,舉報人隨便一個王小姐之類的她就能代表廠家嗎?商標是一個廠家的權利,她聯系電話都寫錯有什么證據代表廠家?而我確實廠家發貨代賣的卻判我敗訴扣我分?“突出使用商標權”這一點如果淘寶要判,淘寶上百分之九十九點九的賣家都會犯規,傻子都看出來這是同行惡意投訴,且沒有哪個廠家會投訴自己的銷售商。求公道?。∪绻詫殢囊粋€公平競爭的商務平臺變成一個腐蟲滋生的黑幕平臺,那么就離衰敗不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