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淘寶網公布了《2014淘寶配合新聞出版部門打假報告》,報告稱淘寶為音像書籍類商品建立了詳盡的規則,賣家需要具備《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才可經營,并與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建立了專門的匯報機制通道。
淘寶網在報告中表示,淘寶歡迎廣大創業者與淘寶一起,利用互聯網自由、透明、開放的優勢服務用戶。但另一方面,淘寶也積極貫徹政府各級主管部門的法律法規,與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各類違法行為作斗爭。根據淘寶網相關負責人介紹,淘寶以往對對于網上出現的侵權盜版問題,往往是采取事后審核機制,比如接到權利人投訴后才進行處理。其實從2012年開始,淘寶網就主動與出版社或權利組織合作,將打擊侵權盜版的戰線前移,當年底就與2.3萬個權利人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建立了互動關系。
根據報告的顯示,除了主動與出版社或權利組織合作,淘寶網還積極聯系政府機構尋求指導杜絕盜版。如在國家版權局指導下,淘寶網2012年正式生效《音像書籍準入賣家清退規則》,該規則依據《音像制品管理條例》和《出版管理條例》對網絡銷售出版物的賣家資質進行限制,并明確限定被清退賣家永久不得進入淘寶網。同時,在全國各地文廣新局的密切配合下,每周處理約350起資質造假問題。
淘寶網稱今后還將繼續以大數據為重要手段,加強與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合作,持續打擊線上乃至線下制假售假源頭,同時與各級版權管理部門建立通暢的協查機制,就版權管理部門辦理的侵權案件通過協查流程,及時有效的處理及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