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寶上的好評和差評,對于淘寶店鋪來說影響都非常大,不用多說,大家肯定都非常希望自己的店鋪得到好評越多越好,而差評,最好一個都沒有。但是殊不知,正是由于賣家擔心店鋪給買家給差評的這種心理,從而衍生出了“職業修改差評師”。
所謂職業修改差評師,也即是在買家給出“差評”、“中評”后不久,就會有人偷偷登陸買家的淘寶賬戶,將買家之前給過的評價刪除或者改成好評,而這種人就是“職業修改差評師”了。
近日,由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浙江省內首起“職業修改差評師”案件,經法院審理之后,當庭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一審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5年,同案的另外4人也分別獲刑。
藏在“差評”下的產業鏈
李某等5人分散在全國各地,直到在法庭受審的時候,他們大多才第一次在線下見面,在刪改“差評”的黑色產業鏈中,他們的分工各不相同。
案發前,李某在杭州市濱江區一家科技公司上班,5人當中,他主要負責通過QQ在網上聯系需要修改“中差評”的淘寶賣家,改一個評價收費260元。
在彼此不碰面的互聯網上,刪改“差評”的流程將李某和4個同伙連在一起“需要刪改“中差評”的賣家會把相關買家的信息發給李某,李某則會將這些信息傳給他的下線,也即在廣東打工的黃某、王某、黃、王兩人再將信息反饋給在江西某市公安系統工作的胡某,由他利用自己的職務便利查明買家的身份證信息,之后將信息以每條15元~25元不等的價格賣給黃、王二人。
收到胡某給的買家身份證信息后,黃、王二人便以每條15元的價格讓河北石家莊人董某“PS”出身份證復印件,再把復印件以每件45元的價格轉賣給李某,有了買家的身份證復印件之后,李某就利用其技術手段,冒充淘寶買家身份騙取該買家的淘寶賬號并重置密碼,最后非法登錄淘寶評價系統刪除或者修改“中差評”。
判決書認定,在2011年5月至2012年12月的一年半左右的時間里,李某共修改“中評”“差評”347個,獲利9萬余元,胡某
共轉賣信息900多條,獲利1.8萬余元。
刪改“差評”犯了什么罪?
“職業修改差評師”的存在對淘寶網和淘寶用戶來說,都不是一件好事。
淘寶網表示,信用評價的數據在該網站搜索、選品系統中起到基礎性的作用,刪除中、差評數據危害到淘寶的流量分配體系和數據系統,對合法賣家和淘寶網的數據安全造成威脅,同時也對買家的購物體驗產生了影響。
這些以刪改“差評”為業的人犯了什么罪?辦案檢察官依次案為例介紹說,“職業修改差評師”李某的行為構成了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法院審理之后,也以此罪名當庭判處其有期徒刑5年,而那位利用職務便利為這個團伙提供買家身份證信息的民警胡榕,犯了出售公民個人信息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并處罰金2萬元,至于參與信息買賣的黃某、王某和董某,則犯了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分別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處以相應罰金。
“好評”是不是真的那么重要?
據了解,近年來,隨著淘寶用戶的大量增加,一些寄生于“差評”的食利者便紛紛出現了。
2013年7月3日,全國首例“惡意差評師”案件在杭州宣判,以楊某為首的12名“惡意差評師”在淘寶網上向某個網店賣家惡意下單,而后通過QQ等聊天工具與賣家“談判”,以發貨就給“差評”,不發貨就投訴為由,向賣家敲詐錢財,這一團伙通過“惡意差評”謀得非法利益2900余元,主犯楊某被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除了楊某之外,吳某、周某、陳某等11名從犯則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兩個月、一年及十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別除以罰金2000元。
有記者了解到,淘寶上的評價并不能完全代表真實的用戶體驗,追求“好評”固然是好,但是也不能為了得到好評而干出違法的事,某位資深淘寶用戶表示,即便是買家處于個人意愿給出差評,賣家也會要求對方改成好評,或者以返利來誘惑、或者用謾罵、威脅等卑劣的手段來達到目的。
其實說到底,之所以會出現惡意差評師和職業修改差評師這些“職業”,還不就是因為淘寶賣家對于買家的“差評”過于在意而導致。
所以,只要賣家們能夠放好心態,從容的面對客戶給的評價,只要咱們的產品和服務做到位了,一般客戶都會不給差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