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7月31日發布《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用戶通過網絡支付賬戶將只能給自己的銀行卡轉賬。另外,銀行的跨行轉賬一般要收取一定手續費,這意味著通過支付寶免費轉賬的午餐可能沒了。
文件規定,支付機構為客戶辦理銀行賬戶向支付賬戶轉賬的,轉出賬戶應僅限于支付賬戶客戶本人同名銀行借記賬戶;辦理支付賬戶向銀行借記賬戶轉賬的,轉入賬戶應僅限于客戶預先指定的一個本人同名銀行借記賬戶。
對此有業內人士認為,用支付寶跨行轉賬多方便,可就有人看著眼紅非要折騰你。央行發布了《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把很簡單的事非要搞復雜。自己不創新還給創新者下絆子,凡是對老百姓有利的總有人設置障礙變相多收費。既然是征求意見稿,那就明確表態:不同意。
分析人士認為,銀行業應主動向互聯網金融機構學習,而不是利用話語權扼殺新事物。支付寶轉賬要被叫停,政府部門可真是用心良苦啊,多么好的產品,卻幾年之內夭折,快捷支付這是時代趨勢,而不是政策手段能限制的,偉大的央行若想取代支付寶,你只能發明更快更簡捷的方法,而不是用你所有的權利。
支付寶方面則表示,網絡支付是互聯網金融的基礎,管理辦法對于網絡支付賬戶認證和額度的限制不僅阻礙了網絡支付的發展,也必然影響互聯網金融的發展。此外,意見稿還將降低支付效率,讓行業一夜之間倒退10年。
發紅包需要開5個證明
除了支付寶不能向銀行卡轉賬外,意見稿規定用戶在開設網上賬戶時,需要用5種方式來驗證身份。也就是說,未來用戶如果要發微信紅包,需要先向微信提交5個機構的證明來驗證自己身份才可以。
據悉,央行意見稿的第十六條規定,支付機構給個人開戶,如果是消費類賬戶,需要三個機構為用戶做身份驗證,而且消費類賬戶只能用于消費或往個人銀行賬戶提現。如果是具備理財、轉賬功能的綜合賬戶,則需要五個機構來驗證。而微信紅包這樣的功能屬于轉賬的范疇,要發紅包,首先需要五種方式交叉驗證,開戶的成本非常高。目前的支付寶、微信支付等主流的支付機構,都還達不到央行的規定。
騰訊方面表示,目前正在研究相關的辦法。“畢竟現在才是征求意見稿階段。”
最嚴新規規定了啥?
1.根據央行《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用支付賬戶轉賬,無論轉入還是轉出,都只能在支付賬戶與自己的同名銀行借記賬戶之間操作。
2.限制轉賬支付金額:擁有綜合類支付賬戶的個人,支付賬戶的余額付款交易年累計不得超過20萬元;擁有消費類支付賬戶的個人,所有支付賬戶的余額付款交易年累計不得超過10萬元。
3.支付機構不得為金融機構,以及從事信貸、融資、理財、擔保、貨幣兌換等金融業務的其他機構開立支付賬戶。這意味著此前第三方支付爭搶的P2P網貸資金托管業務或被禁止。
該意見稿一出,網上也是馬上炸開了鍋,有網友認為銀行是以資金安全的理由去限制支付的便捷,看著便捷支付這塊肥肉落在別人的嘴里,自己不舒服,于是拿起“法律”的大旗為自己的牟利。這正說明銀行的經營需要創新,不要總躺在壟斷的床上發展。銀行要發展,要改革創新,要提升服務質量,別總打壟斷的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