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消息,阿里對《淘寶價格發布規范》進行了修改,新規范將于2015年8月28日正式生效。《淘寶價格發布規范》適用于淘寶、天貓、聚劃算等阿里巴巴旗下平臺。
據了解此次修改的主要內容為原規范的第一、第三、第七條。
在第一條中,淘寶明確了商家不得虛構商品原價,不得虛假優惠折價。
在第三條中,淘寶增加了商家展示寶貝的多個價格時需要注意的事項。淘寶表示,當寶貝價格和其他商家或其他銷售業態進行價格比較時,若商家無法準確標明被比較價格的含義,無法證明被比較價格的真實有據,將被歸為價格欺詐行為。因此,商家如對價格法等相關法律規定不理解,最好每個寶貝僅發布一個價格。同時,淘寶為商家在詳情頁預留了對多個寶貝價格的說明空間。展示多個寶貝價格的商家,應在詳情頁醒目位置準確標明被比較價格的含義,并確保其真實性。
在第七條中,淘寶宣布如參加淘寶促銷活動的商家違反了價格承諾——在促銷期間擅自提價、擅自提前結束促銷活動,或者為明示對促銷寶貝的數量限制,淘寶有權在核實情況后想所有買家實行“先行賠付”制度。
淘寶采取“先行賠付”過程中產生的所有費用及損失將由商家承擔。另外,淘寶有權凍結、劃扣商家繳納的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