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范先生從去年2月起,就開始用微信錢包搶紅包、發紅包,買機票、訂酒店,但由于沒有綁定銀行卡,最近他的微信錢包被凍結,賬戶內800多元無法使用。范先生遂將微信的開發公司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請求法院判令騰訊停止侵權,賠償其精神損失費1元。今天晚上,法晚記者獲悉,安徽阜陽市潁州區人民法院已向原告范先生出具案件受理通知書,目前該案已立案。
范先生起訴稱,自2015年2月18日開始,他一直使用微信錢包搶紅包、發紅包、買車票、訂酒店、團購美食。在此期間,他一直沒有把微信錢包綁定銀行卡,而是通過向把微信綁定銀行卡的朋友支付現金,讓朋友給自己發紅包的方式給微信錢包充值。
2016年2月16日,范先生使用期微信錢包在大眾點評網購買了一份13.8元的黃燜雞米飯后,被告以必須綁定銀行卡為由,凍結了他微信錢包中的全部零錢842.52元,且只能進賬,(如搶紅包和轉賬進來),但卻不能進行消費和轉出。
范先生表示,因近年來手機綁定銀行卡時常出現被盜的情況,所以他才沒有綁定銀行卡,但微信錢包中的零錢屬于個人財產,被告的行為嚴重侵害了其合法財產的所有權。
據此,范先生起訴要求被告騰訊公司立即停止侵權并賠償精神損失1元,并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隨后法晚記者致電微信錢包人工客服,詢問其什么情況下微信錢包會被凍結,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沒有綁定銀行卡賬戶的微信錢包消費累積超過1000元后就會被凍結,如果想要解凍必須要綁定銀行卡,才能進行消費和發紅包,這是為了實名登記。當記者問如果綁定銀行卡賬號出現盜*怎么辦時,工作人員表示,一般情況下只要不泄露支付密碼,不會出現盜*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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