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消息,京東集團今日發布公告,為了更好地鼓勵員工拒絕商業賄賂,營造廉潔誠信的商業氛圍,公司特制定《京東集團廉潔獎勵試行辦法》,對于在拒收商業賄賂方面有出色表現的員工進行高額獎勵,獎金高達拒收商業賄賂金額的50%。
公告中稱,在各崗位上都有這樣堅決抵制商業賄賂的人員,近期典型代表有居家生活事業部運營管理部,90后MM溫玉杰拒收商家現金50,000元賄賂;東北區大件運營部沈陽大件運營中心董琳,先后兩次拒收投標公司現金總計11,000元;再如華北區大件運營部配送運營部朱玉明拒收承運商現金10,000元等等。
為了更好地鼓勵員工拒絕商業賄賂,營造廉潔誠信的商業氛圍,公司特制定《京東集團廉潔獎勵試行辦法》,對于在拒收商業賄賂方面有出色表現的員工進行高額獎勵,獎金高達拒收商業賄賂金額的50%。《京東集團廉潔獎勵試行辦法》從發布之日起開始實施。同時鑒于以上溫玉杰,董琳,朱玉明三位同事的杰出表現,按照辦法分別給予25000元,5500元,及5000元的現金獎勵。
同時公布獎勵認定流程,
1.員工收到現金類商業賄賂后,需第一時間聯系內控合規部,并說明該商業賄賂的情況。未在二個工作日內主動說明的,如被舉報或發現,會根據《京東集團反腐敗條例》被認定為收受了商業賄賂。
內控合規部聯系電話:010-89111919、13720098110;郵箱:jiancha@jd.com
2.內控合規部對該員工說明的商業賄賂行為開展情況進行核實,若該行賄行為事實成立,將按照行賄金額的50%獎勵給拒收賄賂的員工,該獎勵與員工下月薪酬合并發放,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所得稅。
3.對于拒收商業賄賂的員工,內控合規部將提報名單給集團人資,升職和加薪時給予優先考量。
4.內控合規部如核實行賄事實成立,對于違規的商家按照《反商業賄賂協議》進行處理,涉嫌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5.其他類別的禮品與饋贈,請嚴格按照《京東集團反腐敗條例》第二十條禮品饋贈管理制度以及《京東集團禮品管理規定》處理。
去年10月,京東集團通過內部網站和“廉潔京東”微信公眾號發布了一則《反腐內部公告》,將過去一段時間查處的10起內部腐敗案件集中進行了實名公布。公告顯示,這些內部腐敗事件涉及收受供應商賄賂、職務侵占、索要供應商禮品、接受供應商宴請等違法違規行為,京東對涉及員工進行了移交司法機關或辭退的嚴肅處理;同時,違反國家相關法律的行賄商家也被移交司法機關處理。(辛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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