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天貓公示了一條新規,對店鋪經營主體變更做出了規范,對部分店鋪和變更情形開放了申請權限,加強品牌店鋪主體變更標準化,更好的為品牌方以及消費者服務。
據了解,該規則的出臺旨在幫助商家解決經營過程中因主體發生變化導致不能繼續在天貓經營的難題。
隨著越來越多的品牌在天貓不斷發展壯大,公司尋求上市或成立專業的電商公司經營店鋪,或品牌商基于自身的發展策略,選擇更換運營服務商、收回店鋪自己運營等,此時需要對天貓店鋪的經營主體進行變更。
這次開放主要針對具備一定經營能力、誠信經營的品牌店鋪,對消費者而言,店鋪主體變更后,交由品牌或品牌信任的代運營商來運營,整體商品品質不變,消費者享受到的商品豐富性及服務品質也會更有保障。
該規則的公示時間為2017年4月12日,將于2017年4月19日正式生效,天貓商家有主體變更需求且符合條件的,可申請主體變更。
附規則詳細內容:
一、定義
(一)店鋪經營主體變更
店鋪經營主體變更是指天貓店鋪在平臺經營過程中,符合一定條件,變更其店鋪經營主體的行為。
(二)現主體和新主體
現主體是指目前經營天貓店鋪的公司(當店鋪經營主體變更完成后,該主體也稱為老主體)。
新主體是指申請變更后經營天貓店鋪的公司。
(三)同一控股股東
同一控股股東是指以下兩種情形:
1、現主體和新主體存在相同的持有50%以上股份的1名或多名股東;
2、現主體和新主體存在相同的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1名或多名股東。
(四)同一實際控制人
實際控制人,是指雖不是公司的股東,但通過投資關系、協議或者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支配公司行為的人。
同一實際控制人,是指現主體和新主體存在相同的實際控制人。
以上第(三)、(四)條所述,現主體和新主體的同一控股股東或同一實際控制人與該主體的關系稱為控制關系。
(五)品牌商體系內公司
品牌商體系內公司,是指商標權利人以及和商標權利人存在控制關系的公司。
(六)品牌代理商
品牌代理商,是指以非自有品牌入駐天貓的公司。
(七)在途交易
在途交易,是指在申請人提出店鋪經營主體變更申請之時至店鋪經營主體變更完成之時已經創建但未最終完成的交易,以及在店鋪經營主體變更成功前訂單狀態顯示為“交易成功”但在維權期內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待付款、待發貨、待確認收貨、退貨中、退款中等交易。
二、變更須知
(一)天貓暫未授權任何機構或個人提供代理變更服務,亦不認可任何私下的更換經營主體及轉讓店鋪行為,相關變更流程及標準均以天貓頁面為準。
(二)申請變更的店鋪及主體必須如實提供資質和信息,一旦發現資質或信息虛假的,相應店鋪及公司將被列入非誠信客戶名單,天貓將不再與其進行合作。
(三)天貓可根據實際情況(包括但不僅限于品牌需求、公司經營狀況、服務水平等因素)決定是否準許變更主體,同時天貓可在申請變更及后續經營階段要求客戶提供其他資質。
(四)申請主體變更的店鋪無需支付額外的服務費用。
(五)結合國家相關規定、各行業發展動態及消費者購買需求,如需變更該規則,天貓將提前進行公示。
(六)主體變更中涉及新主體及店鋪的相關要求,該規則未明確的,以天貓規則及當年度的天貓入駐標準為準。
三、變更標準
(一)店鋪要求
天貓目前僅支持旗艦店店鋪的主體變更,包括以下幾種類型:
1、經營一個品牌的旗艦店。
2、經營多個品牌且各品牌歸同一實際控制人的旗艦店。
3、以服務類商標開設且經營多個品牌的旗艦店(以下稱“賣場型旗艦店”)。
天貓暫未開通專賣店及專營店店鋪的變更通道。
(二)主體要求
根據現主體和新主體的公司性質,目前可支持以下四種類型的主體變更:
1、現主體和新主體均為品牌商體系內公司,且控制關系存續6個月及以上。
2、現主體為品牌代理商,新主體為品牌商體系內公司。
3、現主體為品牌商體系內公司,新主體為經天貓備案公示的星級運營服務商。
4、現主體為品牌代理商,新主體為經天貓備案公示的星級運營服務商。
(三)其他要求
1、申請變更的店鋪需為天貓店鋪且可以正常訪問。
2、申請變更的店鋪,自申請之日前一年內,銷售額(虛假的交易訂單等違規訂單除外)需達到360萬及以上。
舉例:A旗艦店于2017年7月15日申請變更,則該店鋪在2016年7月15日至2017年7月14日間的銷售額,需達到360萬及以上。
3、申請變更的店鋪入駐天貓需滿一年及以上。若現主體為品牌代理商、新主體為品牌商體系內公司,不受該開店時間限制,且上述銷售額按照店鋪上線至店鋪申請主體變更前一日的時間區間計算。
舉例:B旗艦店于2017年7月15日申請變更,且現主體是品牌代理商、新主體是品牌體系內公司,但店鋪于2017年1月3日入駐天貓,入駐時間不滿一年,則該店鋪在2017年1月3日至2017年7月14日間的銷售額,需達到360萬及以上。
4、同一店鋪一年內僅能變更一次。舉例:若A旗艦店變更時間為2017年7月15日,則2018年7月14日前不得再次申請變更。
5、申請變更的店鋪一般違規行為扣分小于24分,嚴重違規行為扣分小于12分,且不存在進行中的處罰或申訴。
6、申請變更的店鋪不存在拖欠費用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店鋪在淘寶客、菜鳥、保險、供銷平臺等阿里關聯平臺產生的費用,以及天貓保證金、天貓軟件服務費、天貓軟件服務費年費、阿里金融貸款等。
7、申請變更的店鋪在執行變更時,需要確保已完結天貓雙11、雙12、聚劃算、淘搶購、眾籌等活動。
8、申請變更后,新主體若在天貓開設多家店鋪的,則店鋪間經營的品牌及/或商品不得重復。
9、新主體及店鋪在天貓誠信經營,不存在非誠信經營記錄。
(四)申請材料
申請主體變更需要提供的資料包括現主體和新主體的關系證明材料以及新主體符合最新的天貓入駐標準的經營資質等。
四、變更店鋪的保證金/軟件服務年費/軟件服務費費率/在途交易
(一)天貓保證金
店鋪執行變更時,新主體需要重新繳納天貓保證金,天貓會對老主體繳納的保證金解除止付。保證金繳納額度及相關約定詳見當年度的天貓入駐標準。
(二)軟件服務年費(下稱“年費”)
店鋪執行變更時,老主體已繳納的年費天貓不做結算,由新主體承繼,年底統一結算至新主體的支付寶賬戶。年費繳納及結算詳見天貓收費標準。
(三)軟件服務費費率(下稱“費率”)
商家在天貓經營需要按照其銷售額一定百分比(即“費率”)交納軟件服務費。主體變更后,若店鋪經營類目未發生變化,則店鋪適用的軟件服務費費率不變。天貓各類目費率標準詳見天貓收費標準。
(四)在途交易
在途交易所涉店鋪應收交易款項,自店鋪的新支付寶賬戶綁定完成之時起將支付到新主體的支付賬戶中。在途交易所涉交易退款,將從新主體支付賬戶扣取相關款項后直接退回給買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