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商行業不少人士關心的“清查三年補稅”,有了最新消息。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在網站公布《關于優化稅務執法方式嚴禁征收“過頭稅費”的通知》。通知中明確要求各級稅務機關,不得組織對某一行業開展多年期、撒網式的風險推送和自查補繳稅費。
澎湃新聞報道稱,這相當于叫停了此前個別地方稅務部門向網店推送“風險自查提示”,要求企業自查3年以來存在的稅務漏報問題并補繳稅款的行為。
今年5月以來,一些電商從業者收到稅務部門的補稅通知:
通過大數據分析對比,發現你單位2017-01-01至2019-12-31申報的銷售收入與電商平臺統計的銷售收入差異較大,存在少計銷售收入風險……
有媒體報道稱,在這次補稅中,一家女裝店要交13%的增值稅,還要補交銷售收入所產生的對應利潤的25%。
而商家表示,表面看電商不用租賃實體店面,成本一定很低,實際上電商成本也不低,在倉儲、人工、推廣、快遞等方面需要較大投入,利潤有限。甚至有企業明確表示,在疫情打擊面前,企業原本生存不易,如果要補三年稅,會讓企業直接破產。
有從業者認為,《電商法》是2019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實施以來電商企業行為大為規范,如果繼續追究電商法實施之前的經營行為,對企業來說無異于晴天霹靂。
不過很快,國家稅務總局就出臺通知,剎住了算歷史舊賬的做法。新通知要求,主動適應新經濟不斷發展的新要求,持續完善支持電子商務、“互聯網+”等新興業態發展的稅收政策體系和管理服務措施,大力培育新興經濟增長點。繼續堅持包容審慎的原則,不得組織對某一行業開展多年期、撒網式的風險推送和自查補繳稅費。同時要求,深入分析線上經濟發展情況,完善精準化、精細化稅收服務和管理措施,促進線上線下融合,支持新興業態持續健康發展。
此外,7月15日,國家發改委也出臺《關于支持新業態新模式健康發展 激活消費市場帶動擴大就業的意見》,其中明確提及,進一步降低個體經營者線上創業就業成本,還“要及時修訂完善監管政策制度,為新業態新模式發展留足空間。”
清算三年前舊賬,會讓一些從業者膽戰心驚。好在,國家部委及時糾偏,肯定了線上經營模式的創新以及對穩定就業的社會作用,電商從業者可以睡個安穩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