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圓通速遞有限公司通過官方微博發出致歉聲明。隨后,上海的圓通速遞總部對受害者表示歉意,公司將吸取此次事故的慘痛教訓,對全網進行整改。據悉,圓通并沒有承運危險品的資質。
圓通發致歉聲明
“圓通速遞謹對在該事件中遭受傷害的消費者及其家屬,以及圓通公司員工表示深深的歉意。我們尊重郵政管理部門對圓通速遞相關加盟公司的行政處罰決定。我們正在配合警方調查并同時在全網范圍內積極整改。”圓通在聲明中表示,不會回避責任,已經與家屬進行接觸,并當面表達了歉意。
圓通方面還表示,“鑒于寄件方在寄件時并未如實告知所寄物品的性質及恰當的處置方法,將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發件方瞞報有毒物質
山東省郵政管理局20日下午召開新聞發布會,稱這是一起“偶發的違規寄遞禁限物品造成的責任事故”,導致1死9中毒。
11月28日23時15分,濰坊捷順通快遞有限公司(圓通網絡)工作人員在卸載由武漢發往濰坊的快件時,發生化學品泄漏,48小時內導致5名工作人員中毒。當捷順通公司與武漢發件企業取得聯系,發件企業稱該液體為氯乙腈,對人體危害較小。11月30日,捷順通公司再次致電湖北發件企業,對方聲稱是氟乙酸甲酯。隨后,捷順通公司報警。
三次為涉事企業運送有毒樣品
經查,氟乙酸甲酯屬禁寄品,寄件單位為湖北荊門市熊興化工有限公司,此次快遞樣品約25公斤。工廠稱,他們已第三次通過圓通快遞樣品,之前詢問其他快遞公司均被拒。目前,相關工廠已停業整頓,相關責任人被警方控制。
非危化品但有致人死亡案例
12月20日晚,湖北省郵政管理局市場監管處工作人員介紹,此事件系湖北沙洋運通物流有限公司(圓通速遞加盟公司)違規收寄的包裹在山東濰坊分撥中心發生泄漏,已對該公司立案調查,作出吊銷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
據介紹,該物體雖然不屬于《危險化學品名錄》(2002版)中的危險化學品,但具有易燃特性,刺激人的眼睛、呼吸系統和皮膚,出現過致人死亡的極端案例。
已逮捕幾名相關責任人
目前,警方已提取了樣本,檢驗結果顯示,黑色物質為氟乙酸甲酯。經查,這種化工原料在圓通快遞濰坊分公司的封存倉庫里,也曾經出現過,而且同樣害過人。
據悉,現在警方已經逮捕了幾名相關責任人。專家表示,湖北方面的發件方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負主體刑事責任,而濰坊的快遞公司則負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