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月27日訊,花了9萬元淘了幾件玉器,本以為撿到便宜了,沒想到經相關機構鑒定和評估,只值4500元。而6萬元買的“犀牛角杯”更是一贗品,只值200元!近日,買家老吳發現自己被騙以后,將賣家告上了法庭,要求對方退錢,不過最后法院判決賣家只需退一部分的錢,這是為何?
俗話說,沒有金剛鉆別攬瓷器活。老吳是一位玉器愛好者,平時喜歡收藏玉掛件。也許他在玉器鑒賞方面有個一知半解,2013年1月27日,他和朋友在廈門一古玩市場結識李老板。當天晚上,老吳就登門拜訪李老板,并以5萬元的價格購買了30個手鐲。次日他又以5萬元的價格向李老板夫妻購買了1個和田玉龍掛件。出于對李老板的信任,第三天,老吳再次到李老板家中,又以6萬元的價格買了一個“犀牛角杯”,另外再以每件2萬元的價格購買和田玉觀音掛件、和田玉花生掛件各1個。本以為是撿了個大便宜,殊不知這次他看走了眼,他的撿漏心理讓他吃了個大虧,經相關部門鑒定評估,不但花9萬元淘的幾件玉器僅價值4500元,尤其讓他感到窩心的是花6萬元買的“犀牛角杯”更是一贗品,只值200元。
情急之下,老吳選擇了報警,經公安部門立案偵查,最后定為是經濟糾紛而撤案。被逼無奈,老吳又把賣家告上了法庭,但最后的判決結果是撤銷雙方的“犀牛角杯”買賣合同,并要求李老板歸還6萬元購貨款。但是,法院判決也駁回了老吳要求退還買玉款的訴求。也就是說老吳大幾萬元錢打了水漂,教訓十分深刻。老吳雖然損失了好幾萬元錢,但是也許對他來說,也許算是件好事,就算是花錢交學費吧。畢竟想在這行當混,誰也不能保證是火眼金睛,做到穩賺不賠。但是,通過這件事也算給老吳和大眾提了個醒,不能盲目相信別人,也就是說,在生意場上,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必須要時時留個心眼,防止上當受騙。
其次是要揚長避短。人活在世,總要從事一些職業和有一些愛好。依筆者看,還是從事自己熟悉的行業為好。因為自己是行家里手,干起來可以順風順水,得心應手。尤其是一些投資理財,更應如此,才能減少和杜絕上當受騙。否則,就會像上面所說的老吳那樣,花了大把冤枉錢不說,還給自己帶來許多麻煩。當然,雖然從事自己不熟悉的行業,也可以通過刻苦學習相關知識,由外行變為內行。但這需要一定的時間,即使如此,開始時也要小打小鬧,逐步積累經驗,絕不能頭腦發熱,孤注一擲大投資,弄不好就會造成無法挽回的巨大損失。
再次是要誠實守信,正當經營。生意如戰場,千變萬化。但是有一條必須堅守,那就是要誠實守信。不能像李老板那樣,明知“犀牛角杯”是假貨,還以高達6萬元的高價賣給別人,說得好聽一點是知假賣假,說不好聽的那就是坑蒙拐騙。最后的結果是錢沒賺到,當上了被告,同時還失去了生意場上的伙伴。教訓同樣應當汲取,并在今后的生意場上加以改進。否則,一個失去了誠信的人,誰還愿意和你做生意?沒有了生意你自然難以在這個行當里混下去,更談不上賺錢了。
一句話,誠信是做人之本,一旦失去誠信無異于自掘墳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