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消息,天貓發布《關于“預售商品”規范的相關規則修訂公示通知》,明確了天貓認可的預售商品定義和罰則,規范預售商品的發布,此次規則調整將于2017年2月24日正式生效。
據了解,預售的方式一定程度能幫助商家提前獲知商品的銷量情況,因此,不少賣家往往會使用預售手段進行商品的發布。然而,由于預售商品發布中存在著不規范問題,消費者無法準確了解商品發貨時間等關鍵要素,造成了誤解,雙方糾紛由此產生。對此,天貓擬針對預售商品的發布進行規范,明確天貓認可的預售商品的定義、非規范發布的預售商品對應的罰則。
那么,到底什么才是天貓規則認可的預售商品?賣家和消費者該如何認定?根據修訂后的《延遲發貨的規則與實施細則》,“預售”商品包括兩種,一種是通過天貓預售產品工具發布的商品(如圖1),一種是通過天貓“發貨時間設置”工具發布的且商品信息明示“預售商品”字樣的商品(如圖2)。
圖1:通過天貓預售產品工具發布的商品
圖2:通過天貓“發貨時間設置”工具發布的且商品信息明示“預售商品”字樣的商品
同時,發貨時間以如上工具展示的發貨時間為準。這意味著一旦規則正式生效后,商家自行在商品標題、描述等注明的“預售xx天發貨”將不再被認可。
此外,當遇到"定制”及“其他特殊情形”等允許另行約定發貨時間的商品的發貨時間,又該如何認定?據了解,針對這類情況,發貨時間以商家商品詳情頁面描述為準。若商家未描述或雙方未約定發貨時間,則需在買家付款后72小時內進行發貨(定制類商品需在買家首次要求交付后的三天內進行發貨);若商家描述或雙方約定的發貨時間不明確,則按商家描述或雙方約定的最低時限予以計算確定。具體舉例說,若買家選購了一款預售的定制類商品,但商家未描述或約定發貨時間,當這位買家在付款的X天后首次向商家旺旺提出交付,則商家需在買家提出該交付要求后的三天內發貨;若屬于“定制”及“特殊情形”等允許另行約定發貨時間的商品,發貨時間描述或約定為“大概X天、X天左右、X天后”等情形,則商家需在買家付款后的“X”天內發貨。
此外,在定制類商品需要的制作時間與材質等認定上,在以商家寶貝詳情頁中的描述為準的基礎上,新增了“雙方另有約定的以約定為準”。
值得一提的是,在《發布錯誤描述信息的規則與實施細則》中,‘’‘預售‘關鍵詞亂用”這一條被新列入了“商品標題等信息不實或者與本商品無關”,并將根據濫發信息規則做扣分及商品處理。
詳細調整內容如下:
俗話說得好:“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每個平臺都有自己的規則,至于我們為什么要遵守規則賣家們應該心里清楚,遵守規則做好公民,平臺才會關照你,而且還能規范市場,對買賣雙方都有好處!而且賣家還可以從規則中分析出淘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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