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客戶服務
4.1.2019年1月30日00:00:00至2019年2月10日23:59:59期間,平臺不對商家客服的“5分鐘回復率”指標進行考核。
4.2.2019年1月30日00:00:00至2019年2月10日23:59:59期間產生的買家投訴,不計入店鋪“近30天投訴率”考核指標。
4.3.自2019年2月11日00:00:00起,“5分鐘回復率”指標考核及“近30天投訴率”指標統計恢復正常。
4.4.為了保障消費者購物體驗,商家應盡早對店鋪在春節期間的經營作出安排,及時調整客服機器人的設置等,準確告知消費者店鋪工作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