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消費者報報道,10月中旬,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式發出《民事調解書》,確認福建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與北京京東叁佰陸拾度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京東商城”平臺經營者,以下簡稱京東)就“劃線價”公益訴訟一案達成和解,京東刪除福建省消委會訴請確認無效的“劃線價”格式條款,并正式出具“劃線價”規則整改報告。
據了解,劃線價指的是:部分電商平臺在售價的邊上還有一個價格用線劃去。往往比售價要高出幾倍,現售價會讓消費者產生買到就是賺到的錯覺。
今年3月,福建省消委會就京東“劃線價”格式條款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向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消費民事公益訴訟,請求確認京東商城制定的劃線價格式條款無效,3月11日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10月11日,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式發出《民事調解書》確認福建省消委會與京東達成和解:一是京東刪除福建省消委會訴請確認無效的劃線價格式條款;二是京東支付本案產生的所有律師代理費、公證費。
其中整改措施包括:增加了商家在開通“劃線價”服務時,需要同意并簽署《劃線價須知》,在后臺錄入劃線價信息時,需要選擇相應的分類并上傳相關“劃線價”依據;力爭在3-4個月時間里完成全站相應的改造,優先快速在主要類目上線,實現“劃線價”依據唯一。爭取在11月11日之前增加商家使用“劃線價”需上傳價格依據的系統功能,對于未上傳“劃線價”依據的商品,會在商品信息頁面取消劃線價的展示等整改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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