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過去的雙十一,不知道有沒有那個拼多多商家因為雙十一發貨而被處罰的。尤其是在這種流量高峰期,雖然說發貨難免會有疏漏,但是平臺是不允許的。緊接著進入雙十二了,拼多多商家最好提前知曉發貨規則調整。
一、發貨時限延長
1. 2018年12月10日00:00:00至2018年12月15日23:59:59期間成團(定金預售訂單則以訂單確認時間為準,下同)的訂單,其發貨時限按照下表進行調整:
2. 2018年12月1日00:00:00至2018年12月9日23:59:59期間成團的訂單發貨時限不變。
二、虛假發貨判定標準放寬
在2018年12月12日00:00:00至2018年12月15日23:59:59期間發貨(以后臺點擊發貨為準)的訂單,其虛假發貨判定標準如下:
三、自動確認收貨時限調整
在2018年12月12日00:00:00至2018年12月15日23:59:59期間發貨(以后臺點擊發貨為準)的訂單:
四、服務物流考核規則調整
在2018年12月10日00:00:00至2018年12月15日23:59:59期間成團的訂單,若消費者在2018年12月10日00:00:00至2018年12月20日23:59:59期間出現:
1)發起物流投訴;
2)選擇【未按承諾時間發貨】、【快遞無跟蹤記錄】、【快遞一直未送到】或【缺貨】為由發起售后退款;
3)評價物流服務為1星(即物流服務DSR為1)的;
以上都將不會計為物流服務異常訂單。
五、其他
1. 本公告特殊規定未涉事項,適用屆時有效的《拼多多發貨規則》或《拼多多特殊商品發貨規則》之規定。
2. 對于上述調整,屆時系統將自動調整相關訂單的判定標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