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京東雙11營銷短信服務行為,確保短信內容的安全性與合規性,保障京東零售短信業務良好的用戶體驗,減少大促期間用戶客訴,現針對營銷中心-客戶運營模塊中短信營銷相關功能進行調整。 詳情如下:
涉及功能:定向營銷-短信營銷、定向營銷-定向優惠券、工具箱-短信管理(含短信簽名與短信模板)
調整內容:即日起至雙11大促結束(暫定11.12,如有變更將在本通知基礎上更新)期間,所有通過營銷中心-客戶運營模塊發送的營銷短信(含短信簽名與短信模板),均需在平臺運營審批通過后,方可觸達用戶。
注意事項:
(1)請商家務必規范短信內容,如出現違反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投放廣告法限制使用用語、投放短信禁投的商品與服務,將予以駁回處理;
(2)由于大促期間短信發送頻次高、量級大,短信通道可能出現擁堵情況,為避免商家短信無法及時發出,請盡量在短信發送時間前一日18點前設置好短信內容(含短信簽名與短信模板)并提交審核。平臺運營將在每日18點前完成當日短信審核。短信投放高峰期間將增加審核頻次;
(3)受單個用戶每日短信觸達頻次限制影響,部分商家短信發送狀態可能出現 “實際人群數量<2”導致短信發送失敗的情況,屬于正常現象,建議更換人群或時間后重新嘗試發送。
預祝商家朋友雙11大賣!
附錄:常見審核駁回情況
(1)短信禁投的商品與服務:1段奶粉、計生情趣用品、醫藥(男科專科用藥)、處方藥、電子煙等,如涉及金融、醫藥,保險,教育培訓等特殊業務范圍的,須遵守特殊業務相關規范,并請法務側評估合法性;
(2)短信內容必須完整、正確、與活動頁面信息一致,促銷活動必須要有明確的活動有效時間;
(3)短信內容中的鏈接必須為京東站內鏈接,且需轉化為短鏈接;
(4)不得包含將用戶引導至域外的內容(如+VX、手機號132XXXXXX聯系等);
(5)不得包含好評返現、要求具體評價字數、好評曬圖等違反電商法的內容;
(6)不得包含違法廣告法相關規定的內容:如虛假宣傳、使用絕對化用語(高級、最低級、最好、最低、最便宜、或與“最”相似的其它用語);含有對商品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含有說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詞語,如:治療疾病、防癌抗癌、調節三高、治愈率99%、包治百病、一瓶搞定、3天起效、7天美白、無效退款等內容;
(7)其他違法《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相關內容
以上為本次甩手關于京東發布加強雙11期間定向營銷短信審核通知的全部內容,希望對各位商家能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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