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東平臺于近日發現部分商家違反法律法規、協議規則等,在商品發布或銷售過程中掛靠知名品牌,實際發品發貨為其他品牌或者白牌商品,嚴重侵害消費者權益,干擾正規商家的正常經營。
詳細規定如下:
該行為屬于違法行為,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經營者對其商品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的,監督部門有權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
京東嚴禁對商品品牌進行虛假宣傳等違規行為,一旦發現此類問題,京東有權根據法律法規、協議、規則等,依據違規類型及違規情節采取禁止上新/待售上新、資金管控,并對違規商家延遲結算15天~90天等相關措施。此外,京東保留進一步采取法律措施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在此也提醒廣大商家朋友合規經營,在發布或銷售商品過程中將商品掛靠在正確品牌下,確保商品宣傳品牌與商品實物品牌的一致性,避免出現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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