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拼多多雙十一之前公布報名的起止時間,今天就來詳細說說雙十一期間商家發貨相關規則。
1.發貨時限
1.1. 2018年11月9日00:00:00至2018年11月16日23:59:59期間成團的訂單,其發貨時限按照下表進行調整:
1.2. 包括下列分類在內的話費、流量、加油卡、會員等充值類商品,在2018年11月9日00:00:00至2018年11月16日23:59:59期間成團的訂單,其發貨時限以商家所選的時限為準,不做調整:
1.3. 適用《拼多多特殊商品發貨規則》的其他特殊商品在2018年11月9日00:00:00至2018年11月16日23:59:59期間成團的訂單,其發貨時限以《拼多多特殊商品發貨規則》規定為準,不做調整,但若商家選擇短于《拼多多特殊商品發貨規則》規定的發貨時限的(例如48小時),則參照本公告1.1條常規商品確定發貨時限。
1.4. 2018年11月1日00:00:00至2018年11月8日23:59:59期間成團的訂單發貨時限不變。
2.虛假發貨判定標準
2.1. 在2018年11月11日00:00:00至2018年11月16日23:59:59期間發貨(以后臺點擊發貨為準)的訂單,其虛假發貨判定標準如下:
2.1.1.商家上傳商品物流單號(包括轉運后物流單號,下同)后的96小時內,該物流單號在相應物流公司官網沒有物流信息;
2.1.2.商家上傳的商品物流單號,在相應物流公司官網出現首條物流信息后的24小時內沒有后續物流信息更新;
2.1.3.商家上傳的商品物流單號,自相應物流公司官網出現首條物流信息至離開首個分撥中心的時間間隔超過120小時;
2.1.4.商家上傳的商品物流單號,在相應物流公司官網存在異常、重復物流信息;
2.1.5.商家上傳的商品物流單號對應的收件地址與消費者訂單顯示的收貨地址不符;
2.1.6.商家上傳商品物流單號前30天內,已有不同收貨人或不同收貨地址的訂單使用該物流單號發貨;
2.1.7.其他訂單物流信息異常或者消費者在商家發貨后合理期限內未實際收到所購商品的情形。
3.確認收貨時限
3.1. 在2018年11月11日00:00:00至2018年11月16日23:59:59期間發貨(以后臺點擊發貨為準)的訂單:常規商品的自動確認收貨時間為30日,但訂單首次上傳物流單號時選擇順豐快遞且后續未更改快遞公司的,自動確認收貨時間為25日;直郵、直供商品的自動確認收貨時間為40日。自動確認收貨時間均自發貨時起算,下同。
3.2. 適用《拼多多特殊商品發貨規則》的商品中,除訂閱鮮花外,在2018年11月11日00:00:00至2018年11月16日23:59:59期間發貨(以后臺點擊發貨為準)的訂單,其自動確認收貨時間為30日;訂閱鮮花自動確認收貨時間不變,仍為40日。
4.物流服務考核規則調整
4.1. 在2018年11月9日00:00:00至2018年11月16日23:59:59期間成團的訂單,若消費者在2018年11月9日00:00:00至2018年11月21日23:59:59期間:1)發起物流投訴;或者2)選擇【未按承諾時間發貨】、【快遞無跟蹤記錄】、【快遞一直未送到】或【缺貨】為由發起售后退款;或者3)評價物流服務為1星(即物流服務DSR為1)的,將不會計為物流服務異常訂單。
5.其他
5.1. 本公告特殊規定未涉事項,適用《拼多多發貨規則》或《拼多多特殊商品發貨規則》之規定。
5.2. 對于上述調整,屆時系統將自動調整相關訂單的判定標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