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消息,天貓發布公告稱,將對書籍/雜志/報紙、整車(經銷商)、新車/二手車、音樂/明星/影視/音像類目的規則進行調整,新規則將于2021年4月6日正式生效。
在書籍/雜志/報紙類目方面,通知稱,取消“各行政省會、直轄市及二線城市國資書店、新華書店申請開通專營店,每個城市限制一家”的要求;取消注冊資本要求,取消開店公司成立時間要求,取消一般納稅人資格。
取消一般納稅人資質要求,取消擔保函,新增年成交額證明,調整為全部書商需提供10本及以上印有社標或注冊商標LOGO的書籍。
同時,專營店(非進口)要求方面,取消一般納稅人資質要求,取消擔保函,新增近一年進貨憑證,調整出版社直接授權時間限制要求半年以上;專營店(進口)要求方面,取消一般納稅人資質要求,取消擔保函,新增進貨憑證。
“音樂/明星/影視/音像”類目方面,則由暫不招商到接受自薦品牌入駐,同時,“音樂/明星/影視/音像”類目賣場型旗艦店僅接受邀約入駐。
該類目近期重點招商方向是,DVD及CD類符合以下方向的品牌優先招募音樂類、明星類、教育教學類、兒童親子類、影視及知名IP相關;具備版權授權的內容U盤。
在該類目招商入駐要求上,公告指出,商家需要具備一般納稅人資格、《音像制品經營許可證》或帶有音像制品經營范圍的《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經營專營店或賣場旗艦店的商家,需要提供2家以上音像出版公司的產品經營授權。最后,所有提交材料需加蓋開店公司的公章(鮮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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