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拼多多珠寶飾品市場的管理,規范商家銷售珠寶飾品的行為,拼多多特制定《拼多多珠寶飾品市場管理規范》 ,詳細內容如下文:
第一章 概述
1.1 【目的】為加強對拼多多平臺商家經營珠寶、飾品行業商品的管理,維護平臺運營秩序,提升消費者購物體驗,特制定本規范。
1.2 【適用范圍】本規范適用于經營一級類目為【珠寶/鉆石/翡翠/黃金】或【飾品/流行首飾/擺件/保養鑒定】的商家。
1.3 【效力級別】本規范是對平臺協議的有效補充,本規范與平臺協議、《拼多多商家直播管理規范》、《拼多多珠寶飾品行業直播行為管理細則》或平臺其他規則沖突的,適用本規范;本規范未涉事宜,適用平臺協議或平臺其他規則。
1.4 定義
1.4.1 優化處理,是指除切磨和拋光以外,用于改善珠寶玉石的顏色、凈度、透明度、光澤或特殊光學效應等外觀及耐久性或可用性的所有方法,分為優化和處理兩類。其中優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熱處理、漂白、充填(部分情況)、覆膜(部分情況);處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激光鉆孔、漂白、充填(部分情況)、覆膜(部分情況)、高溫高壓處理、染色處理、輻照處理、擴散處理。
1.4.2 “A類翡翠”商品指天然翡翠及使用天然翡翠制成的飾品,除切磨或拋光外,未經優化或處理。
1.4.3 “BC類翡翠”商品指經過優化/處理的天然翡翠及使用該等翡翠制成的飾品。BC類翡翠可在【珠寶/鉆石/翡翠/黃金】類目下發布/銷售。
第二章 店鋪經營限制
2.1 商家須在【珠寶/鉆石/翡翠/黃金】類目和【飾品/流行首飾/擺件/保養鑒定】類目(部分三級類目除外)下擇一經營,選擇后不得變更。
2.1.1 除外的【飾品/流行首飾/擺件/保養鑒定】三級類目含(下同):扣、鏈條、其他DIY飾品配件、繩、彎管、線、針、擺件、擦銀布、其他、洗金水、發飾、佛珠/念珠、手串/寶珠、首飾袋、首飾盒、首飾箱、首飾展示架、胸針。
2.2 商家選擇經營【珠寶/鉆石/翡翠/黃金】類目且發布/銷售【翡翠】類目商品時,須在【A類翡翠】和【BC類翡翠】商品下擇一經營,且選擇后不得變更。
2.3 甩手提醒商家按2.1條和/或2.2條擇一經營后,不得在店鋪內(包含直播間內,下同)發布/銷售未選擇的類目商品;商家違反前述約定的,拼多多有權下架商家店鋪內已發布的商家未選擇的類目商品。
第三章 商品發布規范
3.1 商家應確保商品描述(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標題、圖片、基本屬性、詳情描述、價格描述等)在店鋪頁面、商品詳情頁面、推廣頁面、客服聊天工具、直播等場景中一致,商家發布商品時應當完整、明確地填寫商品名稱、基本屬性、規格等信息。
3.2 商家店鋪內發布/銷售的商品選擇的類目應符合本規范(含附件一、附件二)、平臺協議和平臺規則要求。
3.3 商品定名、貴金屬純度的規定及命名等商品描述還須符合GB/T 16552-2017《珠寶玉石 名稱》、GB/T25071-2010《珠寶玉石及貴金屬產品分類與代碼》、GB 11887-2012《首飾 貴金屬純度的規定及命名方法》等國家標準(以最新生效適用的有關國家標準為準)。
3.4 【珠寶/鉆石/翡翠/黃金】類目商品發布特殊要求:
3.4.1 【珠寶/鉆石/翡翠/黃金】類目商品指天然珠寶玉石(包括天然寶石、天然玉石和天然有機寶石)、貴金屬(僅指金和鉑族金屬,不含銀)及使用前述材料制成的商品、以及其他本規范和拼多多以站內信、通知、公告特別說明的商品。商家不得在【珠寶/鉆石/翡翠/黃金】類目下發布/銷售如下商品(本規范另有說明的除外):
(1)人工寶石、合成寶石、人造寶石、拼合寶石、再造寶石、仿寶石、經過優化處理的珠寶玉石,以及使用前述材料制成的飾品等商品;
(2)不能確定是否經過處理的珠寶玉石,以及其他非天然珠寶玉石的商品;
(3)莫桑石、金/鉑含量不符合規定(二級分類【黃金首飾】下只可發布足金;【K金首飾】下只可發布22k金、18k金、14k金、9k金;【鉑金/PT】下只可發布足鉑和Pt950)的商品(如沙金、鍍金、包金、老金);
(4)銀及銀制品(如足銀/純銀、苗銀、鍍銀、藏銀等);
(5)其他平臺協議或平臺規則說明的商品。
3.5 【飾品/流行首飾/擺件/保養鑒定】類目商品發布特殊要求:
3.5.1 商家在【飾品/流行首飾/擺件/保養鑒定】類目下發布人工寶石、合成寶石、人造寶石、拼合寶石、再造寶石、仿寶石、經過優化處理的珠寶玉石,和/或使用前述材料制成的飾品等商品時,應顯著說明和標注對應商品為“人工、合成、人造、拼合、再造、仿、優化/處理”的珠寶玉石。
第四章 商品宣傳規范
4.1 商家在店鋪頁面、商品詳情頁面、推廣頁面、客服聊天工具、直播等任何向消費者展示的場景中,以文字、圖片、音頻、視頻、口述等形式向消費者介紹、宣傳或推廣【珠寶/鉆石/翡翠/黃金】或【飾品/流行首飾/擺件/保養鑒定】類目商品時,應保證其描述內容真實、準確、有效,不發布虛假/夸大信息或欺騙/誤導消費者信息,不發生實際發貨的商品不符合商品描述或質量要求等違反平臺協議及平臺規則的情形。
4.2 商家保證已合法取得其店鋪經營或店鋪/商品宣傳推廣所涉知識產權或其他相關權利的使用權;保證其店鋪/商品宣傳物料(如商品包裝盒、店鋪直播背景板等內容)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權益或違反法律法規、平臺協議和/或平臺規則。
4.3 商品屬性規范
4.3.1 如商品描述中說明可隨貨配鑒定證書,商家應提供具有“CMA”+“CNAS”認定資質,或其他同級別認定資質的鑒定機構作出的鑒定證書。
4.3.2 如商家對商品進行了產地(如“緬甸”)描述,消費者要求核實的,商家應提供能夠證明商品產地的完整憑證(包括但不限于:產地鑒定證書、產地進貨憑證、報關證明等)。
4.3.3 如商家對商品作出了“火燒不變色”、“無燒”、“無油”等材質承諾性描述,消費者要求核實的,商家應提供由有相應資質的鑒定機構作出的符合國家標準的鑒定證書或相關憑證以證明其描述真實準確。
4.3.4 甩手提醒商家宣傳【飾品/流行首飾/擺件/保養鑒定】類目商品時,不得作出“天然”、“種水色”、“保值“、“收藏”或與前述內容近似或相似的、或其他(如:使用產地描述)可以誤導或欺騙消費者認為對應商品為【珠寶/鉆石/翡翠/黃金】類目商品的宣傳。
4.3.5 其他:
(1)針對不屬于足金類商品,禁止使用“古法金”、“古法傳承”、“5G黃金”、“真金”、專柜金”等行業詞匯描述或誤導消費者商品為足金;
(2)針對不屬于【鉆石】類商品,禁止使用“XXX(產地)進口白鉆”、“可過鉆筆”等行業詞匯描述或誤導消費者商品為鉆石;
(3)針對不屬于【翡翠】類商品,禁止使用翡翠相關詞語描述或誤導消費者商品為翡翠,翡翠相關詞語包括但不限于:緬甸、冰種、老坑、翡翠、水頭、玻璃種、起熒光、起膠、種老肉細、祖母綠、陽綠、帝王綠、紫羅蘭、春帶彩、紅翡、黃翡、墨翠、晴水、藍水。
4.4 商品價格規范
商家禁止進行以下任何形式的價格宣傳/描述,包括但不限于:
4.4.1 虛構原價、虛構降價原因、虛假優惠折價、謊稱降價或將要提價的;
4.4.2 標價簽、價目表等所標示商品的品名、產地、規格、等級、質地、計價單位、價格等或者服務的項目、收費標準等有關內容與實際不符;
4.4.3 作出了市場最低價、出廠價、批發價、特價、極品價等無依據或者無從比較的的價格描述;
4.4.4 違反其他平臺協議或平臺規則的描述。
第五章 違規處理規范
5.1 商家違反本規范的,拼多多將視情節輕重,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處理措施:
(1)部分或全部商品屏蔽、降權、下架、禁售、刪除;
(2)部分或全部商品移除資源位、禁止上資源位、移除廣告;
(3)店鋪禁止上新、禁止上架、店鋪降級;
(4)關閉或限制商家賬戶權限、店鋪功能;
(5)限制退店;
(6)提高店鋪保證金標準、限制店鋪資金提現;
(7)扣除保證金;
(8)單方解除平臺協議,終止與商家的合作;
(9)平臺協議和/或平臺規則規定的其他違規處理措施。
5.2 商家在自然年內違反本規范的,除5.1條約定的違規處理措施外,拼多多還有權自商家店鋪資金(包括但不限于貨款、店鋪保證金、活動保證金)中按如下標準扣收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拼多多損失的,拼多多有權足額追償并扣收),并有權采取相應處理措施:
5.3 商家違反本規范的同時違反平臺協議或其他平臺規則的,拼多多還有權依據平臺協議和/或相應規則對商家采取處理措施。拼多多依據本規范、平臺協議或其他平臺規則對商家采取處理措施的,不免除商家因其違規行為應當向任何第三方承擔的賠償責任以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應承擔的責任。
以上為本次甩手關于拼多多珠寶飾品市場管理規范的全部內容,希望對各位商家能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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