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京東文具類目招商激勵政策來襲!為引進多元化文具品類商家入駐京東開放平臺,提升類目豐富度和優化類目生態,拓寬銷售,幫助商家快速成長,文具業務開展新入駐商家激勵政策,具體政策內容如下:
一、參與商家范圍
京東開放平臺主營文具類目下POP-SOP模式商家(京喜業務、京東國際業務、所有個人/個體店商家除外)。
二、激勵政策
1、激勵周期: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激勵政策內容:
在激勵周期內完成店鋪開通并成功啟用的商家,京東將返還激勵周期內的交易費用(交易費用=文具類目銷售總額*0.6%),若激勵周期內“文具”類目的商品銷售總額達到考核標準,京東將同時返還激勵周期內的部分技術服務費,返還比例為2.5%,返還方式為現金。
政策說明:
①商家范圍:3C數碼事業部POP商家,入駐主營類目為“文具”,銷售額考核類目為“文具”并保證店鋪是啟用狀態。非文具類目及中途更換主營類目為非文具類目的店鋪不在返還范圍內。
②激勵時間:自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以類目維度計算激勵。
交易費用計算時間:例如:8月2日入駐,可返還8月2日-12月31日產生的交易費用;12月1日入駐,則僅返還12月1日至12月31日產生的交易費用。
技術服務費的計算時間:店鋪經營時間達到3個月以上且店鋪狀態持續為啟用狀態,符合上述條件后返還店鋪自開啟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產生的2.5%技術服務費。
③數據口徑:本規則中的有效銷售額即有效GMV計算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有效GMV以該規則中涉及到SKU清單的訂單出庫產生銷售額為準;
退貨、拒收的貨款金額不計入有效GMV;
使用京東優惠券/京東E卡、京豆等抵扣形式的訂單,京東優惠券/京東E卡、京豆等抵扣的部分貨款不計入有效GMV;
小于等于2%特殊扣點渠道訂單計入GMV達標,但不計入實際激勵GMV。新商家激勵返點和現有廣告返點不疊加;
其他京東認為不宜計入有效銷售額的部分,最終銷售額以京東系統記錄的數據為準。
④享受激勵的商家,除需符合激勵規則要求的條件外,必須符合合規性要求,若商家在考核周期內發生以下任一情形,則取消激勵資格即京東有權取消商家因此而獲得的全部激勵并不承擔任何責任,如已給予商家激勵的,則京東可自任意一筆待與商家結算的款項中或商家已繳納的保證金中直接扣除激勵金,不足抵扣的,京東有權保留繼續追償的權利:
若商家以任何形式或出于任何目的而購買商家在京東平臺經營的商品,支持或變向虛增銷售金額和業績考核的,或采取其他不正當方式(如**、套券等)獲取激勵的(激勵包含商家所獲得以任何形式體現的利益)。
存在惡意競爭、影響消費者權益、影響京東平臺聲譽等違反市場公平競爭原則、誠實信用原則、公序良俗的行為。
通過不正當手段使用京東注冊LOGO、域名等用于不正當宣傳、商業活動,給消費者造成誤導、侵犯京東知識產權等給京東造成不良影響的。
在線上、線下等渠道,通過文字或圖片等方式發布惡意詆毀、故意矮化京東的言論,給京東造成不良影響。
經營的品牌對他人商標、商品名稱、包裝和裝潢、企業名稱、產品質量標志等構成仿冒或容易造成消費者混淆、誤認。
違反《京東開放平臺商家管理規則》,包含但不限于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嚴重破壞京東平臺經營秩序等行為。
存在可能損害其它商家、消費者、平臺利益的風險行為。
三、附則
1、京東可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平臺運營情況隨時調整本激勵標準并依法向商家公示。
2023年京東開放平臺文具類目招商激勵政策來襲!感興趣的商家快來入駐!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