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考慮部分供應商和KA客戶假期放假,為了兼顧客戶體驗和供應商滿意度,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現就2023年"十一"假期期間發貨考核做出如下調整。(發貨及時率數據不剔除,僅對供應商處罰開單時按照此方案):
9月29日至10月2日法定假期四天
一、考核范圍
1、考核范圍:自有工業品有采銷權的商品+工業KA客戶購買的其他事業群的大工業品品類
2、考核時間:2023年9月29日-2023年10月2日期間應發貨訂單
3、考核范圍:廠商直送、IBS、ICF模式
二、考核方案
1、主站訂單同零售一致正常考核
2、應發貨時間在考核范圍內的KA客戶訂單,延遲至10月3日統一發貨,但有進線客訴會依然進行開單處罰
例:客戶在2023年9月29日下單并付款,供應商應在2023年10月2日進行發貨,但因命中十一KA訂單延遲考核,所以供應商應發貨時間延遲至2023年10月3日。
以上為本次甩手關于京東工業十一假期發貨考核調整通知的全部內容,希望對各位商家能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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