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寶對消費者負責,也是為了更好的保證消費者的權益,對于淘寶手機類目新增商品發布標準出現了調整。調整后由原來賣家需滿足其一條件,變更為沒有選擇,有且只有一個條件必須滿足,具體如下。
變更時間:此次規則變更于2018年1月5日進行公示通知,將于2018年1月23日正式生效。
主要變更要點:
調整“手機”類目保證金要求,變更前企業店鋪或個體工商戶若能提供品牌授權則無需繳納5萬保證金即可發布商品,此規則生效后,“手機”類目賣家(包含企業店鋪和個體工商戶)保證金統一提升至5萬。
執行步驟:
1、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手機”類目賣家可自主繳納保證金;
2、自2018年1月24日起,淘寶網將對“手機”類目未繳納足額保證金的賣家進行催繳,逾期3天未補足,消費者保障服務標識將被取消;逾期5天未補足,店鋪將會被屏蔽,同時所產生的交易將會被賬期保障。
具體變更內容:
俗話說得好:“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每個平臺都有自己的規則,至于我們為什么要遵守規則賣家們應該心里清楚,遵守規則做好公民,平臺才會關照你,而且還能規范市場,對買賣雙方都有好處!而且賣家還可以從規則中分析出淘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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