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快手商家已經(jīng)了解常見的交易糾紛問題及相應的判責標準。但有些快手商家可能對判責標準的理解不是特別清楚,甚至反映說“是不是只要買家申請退款,就必須給買家退款?“
其實并不是,快手電商糾紛責任的判定,會以訂單交易的實際情況和相關證明材料為基礎,通常需要買賣雙方進行舉證和反舉證,絕不會不分青紅皂白地判定商家同意退款的。
本次就給大家列舉一些常見糾紛場景和商家處理的建議,首先為大家介紹訂單狀態(tài)為待發(fā)貨時,如果買家申請僅退款,在哪些情況下,商家可以拒絕退款申請呢?
一、申請退款原因為“拍錯、拍多/不喜歡、不想要”
二、申請退款原因為“地址填錯了”
三、申請退款原因為“缺貨”
四、申請退款原因為“未按約定時間發(fā)貨”
五、申請退款原因為“快遞/物流一直未送到”
六、申請退款原因為“已拒簽”
七、申請退款原因為“其他”
以上就是本次關于快手商家在什么情況下可拒絕退款申請的全部內(nèi)容,希望對各位商家能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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