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8月1日開始,所有閉環電商訂單不再區分來源,抖音平臺將統一按照類目費率收費;基于此,針對抖音新商家技術服務費的適用訂單范圍,需要同步進行更新。來看《新入駐商家技術服務費專項優惠說明》詳細規則:
一、概述
1、目的及依據
為減輕平臺新入駐商家在入駐期間的經營壓力,根據國家現行法律、法規、規章、《電子商務開放平臺店鋪服務協議》、《2021年技術服務費標準說明》之規定,特制定《新入駐商家技術服務費專項優惠說明》。
2、適用范圍
本規則適用于平臺內新入駐商家。
3、說明依據
本說明是根據《電子商務開放平臺店鋪服務協議》和《2021年技術服務費標準說明》制定,平臺有權根據業務需要對服務費用的結算日期、支付方式、結算比例等進行變更。發生變更時,平臺會以公告形式公布。
二、技術服務費優惠標準說明
1、優惠方案
自2021年8月12日起,新入駐平臺的商家可享受首月訂單技術服務費低至1%的優惠。若平臺記錄商家入駐日期為【T】(以平臺記錄為準),則優惠在【T+0】當天完成入駐后即時生效,【T+30】當天23:59:59失效。
2、優惠條件
商家的訂單享受技術服務費優惠應同時滿足如下條件:
(1)商家誠實守信經營,無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或平臺規則,否則平臺有權取消相關優惠資格。
(2)若平臺記錄商家入駐日期為【T】,則訂單生成日期需在【T+0】入駐后至【T+30】23:59:59;在此期間內,商家累計成交額不超過100萬的部分可享受1%傭金優惠,超出部分不享受優惠。
(3)本優惠僅支持經平臺審核確認的新商家享受,已入駐商家或與已入駐店鋪存在關聯關系的新店鋪不享受該優惠政策。關聯店鋪定義詳見《關聯店鋪管理規則》。
注:新商家指本條說明生效后首次入駐的商家(含當日),以開店成功時間為準
3、舉例
商家A在平臺記錄的入駐日期為2021年10月1日,2021年10月1日-2021年10月31日期間生成的訂單在結算時,若累計支付交易額減去累計退貨退款交易額不超過100萬,則該訂單平臺僅收取1%的技術服務費。
4、優惠標準調整
平臺有權視技術服務費的執行情況對本規則中規定的商家優惠標準進行調整。
三、常見問題
Q:若商家退店后再復店,執行時該商家的入駐日期以哪個日期為準?
A:以該商家首次入駐小店的日期為準。如:商家B在2020年12月1日首次入駐小店,后因各種原因發生退店,2021年10月3日再次復店經營。執行時,視該商家的入駐日期視為2020年12月1日,不適用于本規定中的優惠。
以上內容將于2021年8月12日正式生效,希望對各位商家能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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