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V任務平臺已經升級為“熱浪引擎營銷平臺”有一段時間了,淘寶商家若是想要繼續與達人合作,實現商品推廣和營銷,就需要在熱浪引擎平臺中進行合作,那么合作具體的資費要求是怎樣的呢?這里給大家詳細說明商家資費及達人資費要求。
一、熱浪引擎平臺商家資費
1、適用范圍:
通過熱浪引擎-商品聯盟進行直播帶貨的全體商家。商家通過熱浪引擎-商品聯盟進行直播帶貨的銷售行為,須向主播支付推廣服務費,即淘寶內容傭金。
2、整體資費規則:
3、收費范圍:
消費者通過接單主播的直播間引導,在15天內下單、并最終“交易成功”(確認收貨狀態)且自交易成功后到次月結算前沒有產生售后退款的訂單,則商家應向主播支付該筆訂單商品對應費率的推廣服務費。
4、推廣服務費統計:
(1)推廣服務費= 商品的實際成交價*服務費率(即商家設置的推廣服務費比率)。
商品交易實際成交價格,即商家實際收款金額,不含運費、店鋪優惠券、單品折扣、退款、跨境綜合稅等項目(如有)等。
(2)服務費率即商家設置的傭金比例,費率由商家自行設置,費率上限為80%,熱浪引擎平臺無費率最低門檻及其他要求,只提供費率建議值供商家參考。詳見附錄《類目基礎費率說明》。
(3)推廣服務費按人民幣計算,以元為單位,按第三位小數抹零原則保留兩位小數點。
5、結算條件:
系統將于每月20-25號(以最終數據計算完成日期為準)結算上個自然月交易成功訂單對應的推廣服務費。
6、違規處理:
如商家存在以任何方式規避支付推廣服務費的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平臺將視情節嚴重程度,對其采取對應的處罰措施,行為會依據《淘寶平臺規則總則》、及
《內容創作者管理規則》、《淘寶直播管理規則》采取相應的處罰措施。
7、類目基礎費率說明:
二、熱浪引擎平臺主播資費
1、適用范圍:
本規則適用于在淘寶直播通過熱浪引擎平臺選品或與商家合作的全體淘寶直播主播。
2、分傭模式:
(1)熱浪引擎平臺按主播商品導購能力進行結算,即主播可按其引導的成交額,獲得商家支付的“推廣服務費”即直播傭金(主播側:推廣服務費、機構側:機構服務費、服務商:服務商服務費)。
(2)服務費=商品交易實際成交價格*服務費率(即商家設置的推廣服務費比率)。
平臺將向機構主播收取推廣服務費的30%(個人主播收取40%)作為軟件服務費,即機構主播可以拿到推廣服務費的70%(個人主播60%)。對于機構主播,剩余推廣服務費需按照主播和綁定機構約定、且經其明確同意后的分成比例,由系統按其授權確認的方式將推廣服務費分發給主播與機構;同時以消費者訂單支付時主播是否存在機構綁定為依據判斷應按照機構主播還是個人主播的分傭比例進行結算。
3、分傭范圍:
消費者通過直播間引導,在15天內下單并最終“交易成功”(確認收貨狀態)且自交易成功后次月結算前沒有產生售后退款的訂單,則主播可獲取該筆訂單的推廣服務費。
4、傭金統計:
推廣服務費(即直播傭金)=商品交易實際成交價格*服務費率(即商家設置的服務費比率)商品交易實際成交價格即商家實際收款金額,不含階梯返還金額、運費、店鋪優惠券、單品折扣、退款、跨境綜合稅等項目(如有)等。
推廣服務費(即直播傭金)按人民幣計算,以元為單位,按第三位小數抹零原則保留兩位小數點。
5、結算條件:
系統將于每月20號(以最終數據計算完成日期為準)結算上個自然月交易成功訂單對應的推廣服務費。
6、違規處理:
主播須遵守《淘寶平臺規則總則》《內容創作者管理規則》、
《淘寶直播管理規則》,如出現違反協議內容或規則的行為(如交易被判定為虛假交易),平臺將視情節嚴重程度,采取取消服務費發放等處置措施。平臺可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變化及維護交易秩序等的需要,不時制定、修改相關協議和/或各類規則,并通過法定程序將相關內容公布于網站上或以其他方式通知主播。
以上為淘寶直播熱浪引擎平臺的資費規則,商家和達人可收藏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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