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豐富商品供給,京東特針對電腦、辦公-電腦組件-機電散熱類目下的新入駐商家設置激勵政策,具體內容如下:
一、參與商家
京東開放平臺主營“電腦、辦公-電腦組件-機箱”、“電腦、辦公-電腦組件-電源”、“電腦、辦公-電腦組件-散熱器”三個類目的POP-SOP模式的企業店商家(京東國際業務除外)。
二、激勵政策
1、激勵周期: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2、激勵規則:
在2024年6月30日前首次成功啟用且經營時間不小于30天的店鋪,滿足以下條件可獲取相應激勵,激勵不疊加,以最高者為準。
(1)激勵周期內,電源類目自然月有效銷售額≥2萬元,京東開放平臺將返還對應類目下有效銷售額的5%運營支持服務費。
(2)激勵周期內,散熱器類目自然月有效銷售額≥1萬元,京東開放平臺將返還對應類目下有效銷售額的5%運營支持服務費。
(3)激勵周期內,機箱類目自然月有效銷售額≥1萬元,京東開放平臺將返還對應類目下有效銷售額的2%運營支持服務費。
3、政策說明:
(1)返還形式:激勵考核結束后,返還至商家錢包。
(2)有效銷售額口徑說明:有效銷售額僅統計對應類目下數據并以涉及到SKU清單的訂單出庫產生銷售額為準,具體標準如下:
① 退貨、拒收的貨款金額不計入有效銷售額達成;
② 使用京東優惠券/京東E卡/京豆等抵扣形式的訂單,京東優惠券/京東E卡/京豆等抵扣的部分貨款不計入有效銷售額達成;
③ ≤2%的特殊扣點渠道訂單不計入有效銷售額達成;
④ 百億補貼訂單不計入有效銷售額達成;
⑤ 最終有效銷售額達成以京東開放平臺系統記錄的數據為準。
(3)統計周期口徑說明:2024年6月1日-2024年6月30日期間啟用的店鋪,數據統計截止時間為2024年7月31日。
(4)首次入駐口徑說明:
① 若同一主體前期曾開通過機箱、電源、散熱器類目的店鋪且目前店鋪正常經營,則不屬于首次入駐,無法享受激勵政策;
② 若同一主體前期曾開通過機箱、電源、散熱器類目的店鋪,但已關店停止經營,激勵周期內重新啟用或開設新店鋪,可享受激勵政策。
(5)此政策實施期間不與其他新商激勵政策同享。
(6)激勵周期內,若商家中途關店則激勵終止。
三、特殊政策
若商家在激勵周期內發生以下任一情形,則京東開放平臺有權取消商家因此獲得的全部激勵且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激勵已發放,則京東開放平臺有權自任意一筆待與商家結算的款項中或商家已繳納的保證金中直接扣除激勵金,不足抵扣的,京東開放平臺有權保留繼續追償的權利。
1、商家及其關聯方采取不正當手段(如**、套券等)獲取激勵的行為;
2、商家存在惡意競爭、影響消費者權益、影響京東平臺聲譽等違反市場公平競爭原則、誠實信用原則、公序良俗的行為;
3、其余違反《京東開放平臺商家違規管理總則》的行為。
京東推出機電散熱類目招商激勵政策,到6月30號!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