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入駐美團團好貨的商家注意了,美團發布團好貨管理規范,對定價、活動價格,以及價格違規行為作出明確的說明。團好貨商家在發布商品時可要注意別違規了!
一、定義
1、商品:指商戶在平臺發布的所有產品或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團購商品、預訂商品、預付商品、實物商品、卡類商品等,是單個商品和組合商品的統稱。
2、平臺價:指商戶在平臺發布商品時設置的用戶購買該商品的價格,不包括平臺提供的補貼、立減金、優惠券等優惠或補貼性質的款項金額。
3、拼團價:指商家在團好貨發布的、供消費者以拼團模式購買的商品價格。
4、促銷商品的原價:指商家在本次促銷活動前七日內在團好貨開放平臺成交的有交易票據的最低交易價格;如前七日內沒有交易,以本次促銷活動前最后一次交易價格作為原價。
5、適用范圍:本規范適用于在平臺發布商品交易或展示商品價格/銷售信息的所有商戶,無論該等商戶是否與平臺存在合同、合作或類似關系。
二、定價規范
1、商戶在平臺上發布含有商品價格的交易或信息時填寫的所有價格,均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符合《美團團好貨合作協議》約定及附則《價格說明》等平臺規則要求,遵循市場規律,實行明碼標價。
2、商戶應確保適用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的商品的平臺價符合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的要求。
3、商品價格描述應真實準確并符合事實,商品發布價格及活動價格描述必須符合本規范要求,發布價格以平臺前端頁面展示的平臺價為準。商品價格由多項單個商品價格組成(以下簡稱“組合商品”)的,應在商品說明、團單詳情等信息展示(以下簡稱“商品詳情”)中分別標明單個商品的價格或劃線價/門店價/門市價且組合商品中各單個商品的價格基礎和依據應當相同。如組合商品中單個商品價格不明確,平臺有權按照有利于用戶的角度進行解釋。
4、商戶對自主發布的商品/服務價格展現形式具備自主管理權利,應按照附件《價格說明》對商品價格進行展示和說明。商戶有權在發布頁填寫被比較價格,但應標明被比較價格含義,確保被比較價格真實有依據,避免價格欺詐行為。在對商品/服務的價格表述或展示中,可以使用團購價、劃線價/門店價/門市價等概念。如商戶對“原價”等相關法律法規對其內容和標準有明確定義的概念無明確了解和認知,應避免使用。商戶對未銷售過的商品,不得使用“原售價”“原價”等類似概念。
5、商戶在價格展示中標注“折扣、立減”等優惠(以下統稱“優惠”)的,所標注的優惠前價格或通過實際成交價及優惠幅度計算出的優惠前價格不得高于商品原價。
三、活動價格規范
1、商戶在參加平臺的促銷或聚合展示等活動(以下統稱“活動”)前,不得隨意上調商品價格。
2、商戶在開展價格促銷等活動中,應顯著標明活動參與條件,在活動期間內確保商品的活動價、平臺價、團購價、劃線價/門店價/門市價、優惠、優惠期限、商品詳情等商戶參與活動時發布的內容不發生變化。如參加活動的商品有數量限制,商戶必須在參與活動時明確設置庫存并在庫存耗盡時及時下架商品;如參加活動的商品有沒有數量限制,非經平臺同意,商戶不得自行下架活動商品。
3、商戶其他標價行為:
(1)商戶采用與其他經營者或其他業務業態進行價格比較的方式開展活動,應當準確標明被比較價格的含義,且能夠證明標示的被比較價格真實有依據。
(2)商戶采取贈送商品方式開展活動,贈送商品的價格或價值應當真實明確。
(3)商戶采取返還有價贈券或積分返利等方式開展活動,有價贈券或積分返利附加的使用條件應當在贈券或經營場所顯著位置明確標示。
四、價格違規行為管理
1、商戶須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與平臺直接的合同或其他約定、平臺規則的規定或約定。確保可以提供任一價格的合法依據或可供比較的出處,不得出現任何欺騙性價格標識以及涉嫌價格欺詐的行為。
2、未明碼標價或不按規定的內容和方式明碼標價:多表現為所表示商品的品名、產地、規格、等級、質地、計價單位、價格或者服務的項目、收費標準等有關內容與實際不符。
3、價格欺詐:指商家利用虛假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商家與其進行交易的行為。主要包括:
(1)虛構原價:指商家在促銷活動中,標示的原價虛假,商品原價交易記錄并不存在或者商品從未有過交易記錄。
(2)虛假優惠折價:指商家在促銷活動中,標示的打折前價格或者通過實際成交價及折扣幅度計算出的打折前價格高于原價。
(3)未履行價格承諾:指商家以商業廣告、商品說明、銷售推介、實物樣品或者通知、聲明、店鋪告示等方式,對商品或者服務價格作出具體承諾,但在實際交易中未如實履行。
(4)價格信息無從比較:指商家采用與其他經營者或者其他銷售業態進行價格比較的方式開展促銷活動,未準確標明被比較價格的含義,或者不能證明標示的被比較價格真實有依據。
(5)贈品價格虛假標示:指商家采取饋贈物品或者服務等方式開展促銷活動,饋贈物品或者服務標示價格(價值)的,未做到所標示的價格(價值)真實明確。
(6)價格附加條件不標示或模糊標示:商家采取返還有價贈券或者積分返利等方式開展促銷活動,有價贈券或者積分返利附加了使用條件,沒有在贈券或者經營場所顯著位置明確標示的,屬于價格違規行為。
4、如商品價格不符合本規范要求,或因商戶涉嫌價格欺詐或侵害用戶權益的,相應責任均由商戶承擔。平臺有權采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措施:
(1)直接將相應商品下架;
(2)要求商戶進行整改,整改后經平臺審核、同意可重新上架;
(3)根據違規情節輕重采取平臺認為適當的管控或處罰措施;
(4)如有用戶投訴,平臺可以先行賠付并從商戶在平臺或平臺關聯方/合作方處開立的任何賬戶中扣除相應款項;
(5)造成平臺其他損失的,平臺有權要求商戶在指定期限內予以賠償,否則有權從商戶在平臺或平臺關聯方/合作方處開立的任何賬戶中扣除相應款項。
5、抽獎式有獎銷售最高金額限制:按照新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最高金額不得超過¥5萬元。
美團團好貨的商家必須遵守以上價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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