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特對濫用會員權利特指會員濫用、惡意利用淘特所賦予的各項權利損害他人合法權益、妨害淘特平臺運營秩序的行為。出現以上違規行為的商家,淘特將收回或要求返還會員獲得的不當利益(如紅包、權益、優惠資格等);對濫用權利產生的訂單采取銷量不累計、關閉訂單等措施。視情節嚴重程度可采取屏蔽評論內容、評分不累計、限制買家行為、查封賬戶等措施。
規則解讀:
一、濫用會員權利損害他人合法權益、妨害淘特平臺運營秩序的行為,具體指什么?
包括但不限于:
(一)利用他人的行為瑕疵,以發起投訴、給予差評等手段威脅他人,索取不當利益;
(二)惡意使用無效的或不準確的收貨地址和(或)收貨人信息,導致賣家無法按時發貨,妨害淘特平臺運營秩序;
(三)利用一個或多個賬戶,在短時間大量拍下商品不付款,導致賣家商品下架,影響賣家正常經營秩序;
(四)欠缺交易意愿,惡意利用退款流程的便利性以實現其他牟利目的,購買商品后異常頻繁地發起退款,影響正常的交易秩序。
(五)賣家濫用淘特所賦予的工具(如云標簽),妨害淘特平臺運營秩序。
二、如發生濫用會員權利行為的,淘特將采取哪些措施?
對排查到的濫用權利的會員,淘特視情節嚴重程度可采取公示警告、下架商品、屏蔽訂單異常留言、限制投訴、延長交易超時、屏蔽評論內容、評分不累計、限制違規/異常交易的評價工具使用、限制使用阿里旺旺、限制買家行為、限制創建店鋪、限制發布商品、關閉訂單、監管賬戶、限制會員登錄、查封賬戶等處理措施。
三、限制投訴指什么?
禁止會員發起投訴、駁回已發起的投訴,禁止會員申請淘特客服介入等。
四、對于濫用權利的會員,規則中的處理措施將如何執行?
一般情況下,我們對濫用會員權利行為的措施將針對具體實施該行為的賬戶執行。
但在某些場景下,特別是在惡意行為產業化的濫用會員權利行為中,行為人的專業化程度較高,他們通常使用多個賬戶分工協作實施惡意行為,對于這種“多賬戶聯合實施惡意行為”的情況,我們將對參與共同實施惡意行為的賬戶依照上述規則執行處理措施。
規則于2021年11月16日進行公示通知,2021年11月23日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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