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小紅書平臺的正常經營秩序,保障小紅書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實現商家店鋪的規范化運營,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范,以及《小紅書店鋪服務協議》、《小紅書第三方商家管理總則》,制定本管理規則(下稱“本規則”)。本規則闡述之條款和條件,是《小紅書店鋪服務協議》不可分割之組成部分,與《小紅書店鋪服務協議》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條 適用范圍
本規則適用于小紅書平臺商家。
第二條 效力級別
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小紅書將基于法律法規的規定、協議的約定、消費者和商家提供的證據材料以及平臺記錄的相關信息等做出判斷并依據相關規則嚴格執行。小紅書商家在適用規則上一律平等。本規則適用于小紅書平臺所有類型商家,除非另有規定。
第二章 違規行為及處罰
第三條 嚴重違規定義
是指商家涉嫌違反相關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實質違反服務協議及小紅書平臺規則約定,嚴重侵犯其他商家及消費者合法權益,破壞小紅書經營秩序的違規行為。
第四條 嚴重違規情形
(一)出售假冒商品:是指商家出售假冒、盜版商品的行為。商家在售商品非原廠正品,包括但不限于侵權產品、假冒產品等。經平臺排查發現存在出售假冒商品嫌疑的,每次扣25分,情節嚴重扣50分,平臺有權凍結相關品牌的商品并退回購買此商品的消費者貨款。確認出售假冒商品的,退回消費者貨款,并按照消費者實付金額賠償三倍賠款,賠款由商家承擔。每次扣100分并清退店鋪,并按售假罰則進行處罰。如該店鋪所屬商家在小紅書平臺還運營其他店鋪,平臺將對其他店鋪進行抽檢,再次出現售假將直接清退該商家及其所有入駐店鋪。鑒定為假冒商品:依據出售假冒、盜版商品的違規行為判罰標準執行。
(二)出售二手/翻新商品:是指商家出售二手/翻新商品的行為,包括但不限于翻新品、二次包裝產品等。確認出售二手/翻新商品的,每次扣50分,情節嚴重的扣100分。
(三)提供虛假材料:商家向小紅書提供偽造、變造的商家資質、商品資料或申訴的相關證明材料。每次扣100分,情節嚴重者,清退店鋪。如該店鋪所屬商家在小紅書平臺還運營其他店鋪,平臺將對其他店鋪進行抽檢,再次出現材料造假行為將直接清退該商家及其所有入駐店鋪。
(四)商品質量不合格:指商家商品品質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平臺相關管理要求的情形,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國家監督部門抽檢、小紅書平臺抽檢、消費者投訴等。對于發現的質量不合格商品予以違規商品凍結處理, 同時小紅書將根據“商品質量不合格缺陷等級劃分標準”將缺陷等級劃分為A、B、C三個等級,并有權對商家依據《小紅書第三方商家違規積分管理規則》進行違規扣分處理。商品質量不合格,小紅書會對違規商品進行下架處理,同時會按標準采取扣分處理,處理標準如下。除下述情形外,情節嚴重的,每次扣100分。
商品質量不合格缺陷等級劃分標準(表1)
(五)出售未經報關進口商品:是指商家出售未經正常中國海關報關程序的進口商品。涉嫌出售未經報關進口商品的,對涉嫌未經報關進口的商品予以凍結處理。確認出售未經報關進口商品的,每次扣100分,情節嚴重者,清退店鋪。
(六)盜用他人賬戶:是指商家盜用他人小紅書賬戶,涉嫌侵犯他人相關信息、財產權的行為。確認盜用他人賬戶的,每次扣100分,直接清退商家及其所有入駐店鋪。小紅書收回被盜賬戶并使原所有人可以通過賬戶申訴流程重新取回賬戶。
(七)騙取他人財物:是指商家以非法獲利為目的,冒用、利用小紅書平臺名義非法獲取他人財物,涉嫌侵犯他人財產權的行為。確認騙取他人財物的,每次扣100分,直接清退商家及其所有入駐店鋪。
(八)惡意騷擾:指商家采取惡劣手段對他人實施騷擾、侮辱、恐嚇等,妨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商家在溝通過程中嘲諷、挖苦、誹謗、詆毀、謾罵、騷擾消費者或者在消費者相關筆記中以及評價回復中使用任何形式的有人身攻擊、侮辱性等不文明的語言,每次扣25分;
2、因惡意騷擾導致消費者發起外部投訴(包括但不限于315、媒體、市監局等),給平臺聲譽造成影響或經濟損失,每次扣25分;
(九)濫用信息:指商家未按平臺規則要求發布商品或信息,妨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濫用平臺社區資源:包括但不限于在用戶筆記的評論中發布廣告信息(發布商品信息為解答用戶問題的不算違規),通過不正當的方式針對社區筆記或賬號“關注數”、“贊”、“評論”、“收藏”數據進行造假或者作弊,或故意將與筆記無關的商品綁定在筆記中,導致消費者產生誤解的行為;
2、濫用關鍵字或商品別名:是指發布商品或信息時,故意使用錯誤或重復的關鍵字和商品別名(不包括品牌名稱),導致消費者產生誤解。 確認濫用信息的,每件違規商品扣5分,批量違規一次性扣25分。且小紅書有權凍結商家所發布的違規商品及相關信息,情節嚴重的凍結店鋪,并視整改情況判定是否解凍商品及店鋪。再次涉及嚴重濫用信息的店鋪直接清退。
(十)泄露他人信息:是指商家未經允許泄露、出售、散布消費者個人信息或不正當使用個人信息或因未對個人信息安全做有效的保護措施導致個人信息泄露,涉嫌侵犯他人隱私權或人身權的行為。確認泄露他人信息的,每次扣50分,情節嚴重的每次扣100分。確認商家泄露他人信息的,平臺有權要求商家對因信息泄露造成的消費者的損失進行賠償,同時商家需額外支付違約金20萬元人民幣。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商家未經允許向非消費者本人披露消費者的訂單信息等;
2、商家基于非真實交易目的發布商品,并以此獲取消費者信息進而泄露的;
3、因商家在員工管理、賬號管理、系統安全等方面存在過失而導致他人信息泄露的。其中,過失包括但不僅限于:商家店鋪內部缺乏基本的信息安全保護措施、員工管理不善、系統存在明顯的信息泄露風險。
(十一)擾亂市場秩序:是指商家通過不正當方式,刻意規避小紅書平臺規則或市場管理措施,擾亂和破壞公平競爭、平等交易的市場秩序,侵害其他商家權益或對平臺造成不良影響的行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詆毀小紅書品牌形象或者小紅書平臺上其它任何商家、品牌、產品的形象;
2、 以不正當的方式獲取或使用小紅書官方資源;
3、商家發布或推送的內容會導致消費者誤認為是小紅書官方行為的;
4、泄露小紅書的任何商業秘密及未公開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家與小紅書簽訂合同以及合作過程中所獲知的與小紅書相關的決策、計劃、技術和數據等;
5、以任何方式損壞或破壞小紅書商家后臺等系統,使其不能運行、超負荷運行或干擾其他使用方,或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訪問任何與小紅書商家后臺關聯的所有賬戶、計算機系統和網絡的行為;
6、通過軟件、程序等方式,大批量注冊小紅書賬戶;或通過已注冊的小紅書賬戶,濫用會員權利損害他人合法權益、妨害小紅書運營秩序的行為;
7、消費者在小紅書平臺下單后,商家在其他電商平臺下單并發貨至消費者; 確認擾亂市場秩序的,每次扣50分,情節嚴重的每次扣100分。且小紅書有權取消或收回商家獲得、使用的不當利益。
(十二)虛假交易:是指商家通過不正當方式提高在小紅書平臺商品的銷量或任何其他方式提高店鋪排名(即“炒作”行為),妨害消費者購物權益的行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a, 商家進行虛假交易,或為他人虛假交易提供服務、幫助或便利,每次扣10分。
b, 商家短期內進行大規模虛假交易,不論次數和筆數均視為“情節嚴重”,每次扣25分;
c, 商家發生以下任一情形的,扣100分:
1. 累計三次以上被認定為“情節嚴重”的虛假交易行為;
2. 存在手段惡劣、行為密集、規模龐大、后果嚴重、惡意對抗監管等特殊情節。
小紅書有權在未通知商家的情況下處理任何涉及虛假交易的信息。
(十三)虛假宣傳:是指商家利用廣告或其他宣傳方法對商品或者服務發布與實際內容不相符的虛假信息,導致消費者產生誤解的行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保健食品等超范圍宣傳,如商品的國食健字批文上的功效為提高免疫力,但實際宣傳為提高免疫力和降血壓;保健食品通過成分明示或暗示未被批準的功效或適用人群;
2、普通食品宣傳功效的,如普通食品直接宣傳或通過材質成分明示或暗示治療治愈或保健功能;
3、虛假健字號的,如膳食營養補充劑宣傳虛假健字號(藍帽子);
4、商品優惠活動與實際不符的,如商品宣傳下單五折,實際購買折扣不符;
5、國家法律法規禁止使用的詞語的,如商品描述中出現“最高級”、“國家級”、“最佳”、“頂級”等絕對性詞匯;
6、宣傳的規格參數材料等與實際不符的,如商品宣傳凈重100g,實際重量為80g;或宣傳商品轉速為2900RPM,實際轉速為2300RPM;
7、引用無法證明的文獻資料等數據宣傳的,如商品為納豆,商品描述中宣傳世界衛生組織研究出納豆激酶具有預防中風,高血栓,高血壓等功效;
8、廣告法禁止的其它情況。 確認為虛假宣傳的,每次扣25分。凍結商家所發布的虛假宣傳商品及相關信息,情節嚴重的凍結店鋪。
(十四)發布非約定商品:是指商家通過小紅書平臺發布或出售未經平臺允許的品牌的商品,或商家資質不具備該商品經營權,發布超范圍經營的商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商家發布或出售未經平臺允許的商品(包括品牌和經營范圍);
2、商家發布或出售的商品與實際售賣的商品品牌不一致的; 確認發生上述違規行為的,每次扣25分,情節嚴重扣100分,且小紅書將對商家所發布的非約定商品或信息進行刪除或下架處理。
發布非約定商品與錯放類目商品的區別是什么?舉例說明:商家在平臺經營A類目/品牌,并未申請開通B類目/品牌(無相關資質或資質未提交申請),在A類目/品牌下發布了B類目/品牌商品,是發布非約定商品;若商家在平臺經營A類目和B類目,將B類商品發布在A類目下,屬于錯放類目。
(十五)不正當牟利:是指商家采用不正當手段謀取利益的行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商家通過各種方式參與套取可在小紅書使用的禮券或小紅書發放的禮券,每次扣50分,情節嚴重的每次扣100分。且小紅書有權作廢商家未使用的禮券并向商家追償與其已使用禮券金額等額的錢款;
2、商家或商家工作人員向小紅書員工及關聯人士直接或間接贈送禮金、物品、有價證券或采取其他變相手段提供不正當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現金、支票、信用卡禮品、樣品或其他商品、娛樂票券、會員卡、貨幣或貨物形式的回扣、回傭、就業或置業、商家付款的旅游、宴請、借款、商業機會及個人服務等,每次扣100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視同為不正當謀利行為:
1. 商家之股東、董事、監事、高管及工作人員為小紅書工作人員的,每次扣100分;
2. 商家之股東、董事、監事、高管及工作人員為小紅書工作人員之關聯人士且該小紅書工作人員未向小紅書如實提前申報或備案的,每次扣50分。若有利用小紅書工作人員職務便利條件的謀利行為的,每次扣100分;
3. 商家向小紅書工作人員或其關聯人士明確表達不正當謀利意圖或已經開始實施不正當謀利行為,但由于商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構成不正當謀利未遂的,每次扣25分。
商家有上述不正當謀利行為的,無論是否獲得利益,小紅書有權不向其提供任何資源或服務。
(十六)發布違禁商品或信息:是指商家發布國家禁止出售的商品或信息,確認發布違禁商品或信息的,每次扣50分,情節嚴重的扣100分,小紅書有權刪除違禁商品或信息。其中商家發生下述第1、2、6條規定的行為時,每次扣100分,平臺將直接清退店鋪。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況:
1、發布仿真槍、軍警用品、危險武器類商品;
2、發布易燃易爆,有毒化學品、毒品類;
3、發布商品含有政治敏感等信息;
4、發布商品含有色情低俗等信息;
5、發布涉及人身安全,隱私類商品;
6、發布非法服務、票證類商品;
7、發布其他國家明令禁止或未經平臺允許的商品或信息。
(十七)不配合平臺管理:是指商家在日常運營中不配合平臺管理的行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騷擾、謾罵、恐嚇平臺工作人員,散播惡意攻擊平臺的消息等情形;
2、多次違反“一般違規行為”條款的行為;
3、非常嚴重的違反“一般違規行為”條款的行為;
4、未按平臺要求時間更新、提交符合平臺要求的最新資質的;
5、因商家行為引發行政機關調查或法律訴訟的,若商家存在提供的聯系方式無效,或怠于處置、消極應對、拒不配合提交相關資料等情形; 確認不配合平臺管理的,每次扣25分。
(十八)價格欺詐:指商家以欺騙性的手段設置商品特價導致消費者產生誤解的行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使用欺騙性或者誤導性的語言、文字、圖片、計量單位等標價;
2、銷售商品時提供贈品的,不如實標示饋贈物品的品名、數量或者饋贈物品為假劣商品;
3、虛構原價,虛構降價原因,虛假優惠折價,謊稱降價或者將要提價,誘騙他人購買(原價是指本次降價前7日內在小紅書平臺成交的最低交易價格;如前7日內沒有交易價格,則以本次降價前最后一次交易價格作為原價);
4、特價商品的價格等于或高于經營活動前七日內在小紅書平臺所成交的最低交易價格的;
5、商品原價未根據商品的實際吊牌價格或價格標示進行設置;
6、商品的限時特價設置必須提交特價時間,特價時間1個月內超過15天;
7、其他欺騙性價格表示或其他價格欺詐手段;
8、廣告法禁止的其它情況。 若商家違反上述規則,每次扣25分,情節嚴重扣50分。
(十九)商家的小紅書號違反《小紅書社區公約》、《小紅書社區規范》發布內容(非店鋪內容),平臺將根據違規行為的具體情況對店鋪進行扣除嚴重違規25分、50分、75分、100分或者關店清退的處理。
(二十)商品超過規定保質期,每次扣50分;(以訂單簽收時間判定)
第五條 一般違規定義
一般違規行為,是指除嚴重違規行為外的違規行為。
第六條 一般違規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發布商品信息錯誤:是指商家未按平臺規則要求發布商品或信息,但未構成虛假宣傳或濫用信息的行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商品信息中缺少標題、主圖,或商品缺少所售商品本身的實物圖片;
2、商品標題、圖片、物流方式、價格、基本信息、運費及售后服務等商品要素之間明顯不匹配;
3、商品標題等信息與本商品無關的;
4、所發布的商品與類目、品牌、型號等關鍵屬性不符的;
5、商品標題、圖片、主要參數、標識標志、條形碼等信息未按照《小紅書商品內容基本規范》以及其他相關規則發布的;
6、商品的退換貨服務未按照《小紅書七天無理由退換貨規范》進行設置的;
確認發布商品信息錯誤的,每件商品扣5分,批量違規一次性扣25分。且小紅書有權凍結信息錯誤商品,并視整改情況判定是否解凍。
(二)發布不當營銷類信息:是指商家在店鋪頁面、商品詳情頁面、活動頁等頁面中出現,或者利用短信,或在實物包裹中包含等形式推送以物質或金錢承諾為條件,鼓勵、引導消費者發布與實際情況不符的筆記內容的信息。確認發布不當營銷類信息的,首次予以警告,之后每條違規信息扣1分,批量違規一次性扣15分。且小紅書有權凍結展示不當營銷類信息的店鋪、商品、活動頁直至確認違規信息已清除。
(三)發布或推送第三方信息:是指商家在小紅書平臺發布第三方信息或在實物包裹中包含第三方信息的宣傳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1、在商品、活動、店鋪頁面發布非小紅書購物鏈接或未經小紅書許可的第三方鏈接、銀行賬號、支付賬號、二維碼、含第三方信息的圖片、客服聯系方式、電子郵箱、實體店地址及未經小紅書備案許可的其他信息等;
2、在商品包裹中放入帶有非小紅書購物鏈接、好評卡片或未經小紅書許可的第三方鏈接、銀行賬號、支付賬號、二維碼、客服聯系方式、電子郵箱、實體店地址及未經小紅書備案許可的其他信息等內容的宣傳物品。
3、確認發布或推送第三方信息的,每次扣15分;如發布或推送第三方平臺信息目的為引導消費者在小紅書以外進行交易的,每次扣25分。且小紅書有權凍結展示第三方信息的店鋪、商品、活動頁直至確認違規信息已清除。
(四)重復鋪貨: 是指同一商家在其運營的同一或多個店鋪中發布完全相同或重要屬性相同的商品兩件(含)以上。
確認重復鋪貨的,每次扣5分,且小紅書有權保留銷量最高的一個商品,凍結其他重復商品;情節嚴重的每次扣25分,并限制商家創建新品,凍結其相關店鋪內所有待售商品。
(五)違背承諾:是指商家未按照承諾或小紅書平臺規則向消費者提供以下服務,妨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發生交易糾紛時,小紅書介入判定商家應承擔后續義務和責任,但商家拒絕承擔的,每次扣25分;
2、商家違反了小紅書平臺服務協議中關于消費者權益保障要求的,每次扣15分;
3、承諾加入小紅書營銷活動的商家,未按照活動要求向消費者履行服務的,每次扣15分;
4、商家就已付款訂單或特殊情形下對應的商品或服務有未履行的其它承諾的,每次扣10分,情節嚴重扣25分,包括但不限于:
(1)因商家沒有維護好系統或店鋪賬號,導致承諾未履行的;
(2)商家未依照訂單信息或承諾方式提供購物憑證;
(3)若消費者收到的商品與達成交易時的訂單商品明細存在少配件、少贈品、少商品等情形,后續商家將缺少的配件、贈品、商品等補發給消費者,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每一周統計一次漏發訂單數,
<10,ARK后臺發出警告通知,不計入判罰;
10-50,ARK后臺發出警告通知,扣除違規積分10分;
>50,ARK后臺發出警告通知,扣除違規積分25分;
(4)消費者收到的商品與達成交易時的訂單商品明細存在少配件、少贈品、少商品等情形,且商家未將缺少的配件、贈品、商品等補發給消費者的;
(5)交易訂立過程中商家自行承諾承擔發貨或退換貨的運費,但實際未履行的;或因質量問題退換貨,商家拒絕承擔運費的;
(6)由于商家原因標錯商品屬性、規格、價格等信息,導致未能履行承諾發貨的;
5、自消費者要求商家開具發票之日起30日(含)內,商家未開具發票的,每次扣25分;
新入駐商家自正式運營之日起30日(含)內,首次出現標錯類事件免于處理。已扣分的商家,仍需要按照相關要求處理消費者投訴問題。
(六)描述不符:是指消費者收到的商品與達成交易時商家對商品的描述不相符,商家未對商品瑕疵、保質期、臨期狀況、附帶品等必須說明的信息進行說明,妨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每次扣10分。
(七)超期發貨:指商家未在承諾給消費者的發貨時效內發貨,并未在平臺內上傳真實有效物流單號。詳細處罰見《小紅書商家發貨管理規則》;
(八)虛假發貨:指商家上傳至后臺的訂單物流單號異常或對應的物流信息存在明顯異常的情形,及商家未真實發貨的其他情形,詳細處罰見《小紅書商家發貨管理規則》;
(九)缺貨:指商家缺貨等情形,詳細處罰見《小紅書商家發貨管理規則》;
(十)商家自主客服違規:是指已開通自主客服權限的商家,在自主客服服務過程中違反平臺規則。詳細處罰見《小紅書商家自主客服服務管理規則》。若商家自主客服存在其他違規情形的,平臺有權結合違規情節和平臺規則等進行處罰;
(十一)點評回復率:商家須及時妥善回復用戶的負面點評,小紅書平臺將按照每兩個自然周考核商家對負面點評的回復率,如一個審核周期(即兩個自然周)內產生的負面點評的回復率低于80%,每次扣除一般違規積分2分。
(十一)點評回復率:商家須及時妥善回復用戶的負面點評,小紅書平臺將按照每兩個自然周考核商家對負面點評的回復率,如一個審核周期(即兩個自然周)內產生的負面點評的回復率低于80%,每次扣除一般違規積分2分。
(十二)違反《小紅書直播帶貨管理規則》:
1、商家因違反《小紅書直播帶貨管理規則》有關中規定的拿樣審核批時效規定的,每一拿樣個申請扣10分;
2、商家違反《小紅書直播帶貨管理規則》其他規定的,平臺有權視違規情節嚴重程度,采取違規扣分(根據實際情況扣5~100分)、將商品從推廣中心中移除商品、禁止商品加入推廣中心進行推廣、終止推廣計劃、關停帶貨合作功能權限、限制店鋪直播流量、關閉直播權限等措施。
(十三)不當使用他人權利,是指商家發生以下任一情形:
1、發布的商品信息或使用的其他信息造成用戶混淆或誤認商標;
2、不當使用他人著作權;
3、不當使用他人專利權;
4、發布的商品信息或使用的其他信息存在不正當競爭的情形;
5、不當使用他人肖像權或侵犯他人其他合法權益的。
商家不當使用他人權利的,小紅書有權對其所發布的不當使用他人權利的商品或信息進行凍結,自然年內首次不當使用他人權利不扣分,此后每次違規扣25分,情節嚴重的每次違規扣50分。
第三章 違規處罰
如何界定情節嚴重?
1、存在手段惡劣、數量巨大、造成嚴重后果、屢教不改、被追究或可能追究刑事責任等情形的,均屬于情節嚴重。
2、小紅書要求取證調查時,商家不予配合的,屬于情節嚴重。
3、商家在同一個一般違規行為上多次違規(累犯),或單次違規就達到嚴重的程度,會被升級為嚴重違規行為。視情節判定對應的嚴重違規扣分值。
(一)違規行為根據嚴重程度分為嚴重違規行為及一般違規行為,兩者分別累計、分別執行,但針對一事僅作一次處理,不涉及重復處理;
(二)除售假清退商家外,本年度違規記錄在次年的一月一日零時清零;
(三)商家同時觸犯多條違規,按情節最嚴重的違規行為進行處理;
(四)小紅書平臺對商家的嚴重違規行為采取以下違規處理方式:
1、商家嚴重違規扣分累計達25分的,對商家做出限制店鋪流量7日,向小紅書支付違約金人民幣5000元的處理。
2、商家嚴重違規扣分累計達50分的,對商家做出限制店鋪流量14日,向小紅書支付違約金人民幣1萬元的處理。
3、商家嚴重違規扣分累計達75分的,對商家做出凍結店鋪21日,向小紅書支付違約金人民幣1.5萬元的處理。
4、商家嚴重違規扣分累計達100分的,對商家做出向小紅書支付違約金人民幣2萬元并清退店鋪的處理。如商家出售假冒商品,小紅書有權額外扣除100萬元人民幣或按照所涉產品在平臺歷史銷售額的10倍金額。(二者以高者為準)
(五)小紅書平臺對商家的一般違規行為采取以下違規處理方式:商家一般違規行為,每扣25分即被給予限制店鋪流量7日,向小紅書支付違約金人民幣2000元的處理。
(六)小紅書有權依照平臺規則對商家進行違規處理,并要求商家承擔違約責任。除采取上述規則對應的違規處理措施外,小紅書可對商家小紅書賬號同步永久封禁或屏蔽商家店鋪(屏蔽店鋪即限制展示范圍或禁止展示,指在搜索、導航、營銷等各項服務中對店鋪及商品信息進行屏蔽,使店鋪及商品等信息部分或全部不予展現)
以上為本次甩手關于小紅書第三方商家違規積分管理規則的全部內容,希望對各位商家能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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