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電商平臺新增「博眼球炒作:虛構營銷噱頭」違規細則,那么規則是如何規定的呢?
《電商創作者管理總則》規定,“禁止使用‘你的通訊錄好友’、‘ta正在關注你’及其他引導互動的內容進行商品宣傳”。
虛構營銷噱頭行為違反公序良俗,違背平臺管理規則,影響平臺形象和交易秩序。一經發現,將依據平臺規則及創作者與平臺簽訂的相關協議進行處置。
一、什么是虛構營銷噱頭?
虛構營銷噱頭,指創作者在商品分享過程中發布虛假、不實的營銷信息,誤導或引起消費者誤解的行為。
違規場景包括但不限于:直播/視頻標題、宣傳文案、口播內容、賣點文案。
二、如何認定虛構營銷噱頭?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為
1.使用“你有xx位好友已購買”、“你有xx位好友推薦”等虛假營銷信息的行為。
2.使用“你的通訊好友”、“ta正在關注你”等類引導互動的虛假信息的行為。
三、虛構營銷噱頭案例
違規示例:購物車標題自定義你有3個好友已購買、你有3個好友已推薦等信息。
以上新增的抖音規則,商家要了解清楚,避免出現以上抖音虛構營銷噱頭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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