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實現京東工業供應商規范化運營,提升服務京東工業企業客戶的商品品質競爭力,京東平臺新增《京東工業企業客戶供應商履約管理規則》,以下是本次京東規則的內容: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條 目的
為實現京東工業供應商規范化運營,提升服務京東工業企業客戶的商品品質競爭力,基于相關平臺規則及協議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規則適用于為京東工業企業客戶提供商品及服務的ICF模式及廠直模式供應商。
第二章 發貨履約
第一節 發貨履約規范
第三條 發貨方式
(一)第三方物流:指供應商選擇使用非本公司自有的物流體系進行發貨的方式。
(二)廠家自送:指供應商使用本公司自有的物流體系或專線物流(以供應商后臺系統展示為準)進行發貨的方式。以下4類場景可申請開通廠家自送發貨方式:特殊商品需持有特殊資質;需要現場安裝或調試服務;24小時內可將貨物發出并送達收貨人;供應商擁有完備的車輛跟蹤系統。
第四條 發貨要求
供應商選擇第三方物流及廠家自送發貨時,需滿足如下要求:
(一)商品送貨到門(含上樓);
(二)提示收貨人當面查驗商品并完成簽收;
(三)交由第三方代收的,須經收貨人同意;
(四)符合承諾或約定的服務規范和時限,涉及安裝或客戶側特殊要求的,送貨前須進行電話預約。相應的預約聯系及配送應在工作時間內(周一至周五9:00-18:00)進行,與客戶側有單獨約定的情形除外。同時對未與客戶側預約、不送貨上門、未聯系收貨人交由他人代收等產生客訴的訂單從嚴進行管控治理。
第五條 發貨包裝管理
(一)發貨包裝中(包括但不限于外包裝盒、內部夾頁、退換貨頁、封箱膠等),若無特殊要求的,供應商可以增加京東工業平臺商品鏈接及二維碼鏈接等信息,但發貨包裝中不得附加其他平臺的店鋪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鏈接、二維碼、聯系信息等)或與該店鋪/商品無關的信息。
(二)發貨包裝信息應當與內部出廠包裝等信息保持一致,禁止出現內外信息不一致的情形。
(三)商品運輸包裝規格應當一致,針對大件商品、異形、非標準品等特殊類目,應當保證運輸途中商品完好。針對一般商品,如因外包裝損壞或不合規、不符合京東/客戶事先要求導致客戶側拒收的,供應商需承擔退回運費。
第六條 發貨單據要求
供應商須按照供應商后臺提示的單據要求進行發貨,包括但不限于:隨貨發送京東配送清單、合格證、3C證書、檢測報告、送貨上門、簽收憑證等,客戶側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第七條 庫存信息維護
(一)供應商可自主選擇接入布道系統進行商品庫存監控對接,接入后須確保對接數據準確。
(二)訂單生成后,禁止出現因缺貨、無貨等導致無法發貨的情況。且供應商須對發布的庫存信息進行日常維護及管理,及時下架缺貨商品,保證庫存充足、庫存數量設置合理,避免因庫存空掛導致超賣或其他違約行為。
(三)如供應商發生缺貨、無貨等無法發貨的情形,應在訂單生成后立即聯系采銷告知具體情況,并配合提供解決方案。
第八條 發貨/攬收時效及信息要求
(一)供應商須在商品對應的三級類目發貨時效標準內(詳見附錄:三級類目發貨時效標準)設置商品發貨時效,以便在商詳頁、結算頁和訂單跟蹤頁等區域更精準的展示供應商發貨及配送時效。
(二)交易達成(指在線付款的訂單已成功付款;貨到付款的訂單已成功提交訂單)后,供應商須按預計發貨時間(供應商訂單可見時間+SKU時效模板維護時間)于當日內進行發貨,并在物流攬收當日24點前將商品訂單發貨的運單號上傳至供應商系統并點擊發貨(以供應商系統內記錄的發貨時間為準);特殊商品(例如現場測量設計類、有特殊安裝要求、定制加工等)或有特殊約定的,適用其承諾或約定。如涉及安裝服務,供應商須提供免費的安裝服務,如客戶有特殊要求的應按照客戶要求的時間送貨安裝。
(三)交易達成后供應商應當確保在預計發貨時間內完成攬收,大件商品、定制商品、大宗訂貨以及與客戶自行約定攬收時效等情況的除外。
(四)供應商選擇第三方物流發貨的,須在供應商后臺按照標準填寫物流信息格式(承運商+運單號),并確保信息的真實性及準確性。
(五)供應商選擇廠家自送發貨且沒有運單信息的,須填寫配送人員及電話。同時供應商有義務通過電話、短信等主動向客戶提供商品最新物流進展。
(六)供應商應保證發貨商品與客戶下單明細和網頁商品描述保持一致,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品類、規格、屬性、品牌、包裝、配件、贈品等。
第九條 履約異常信息報備
(一)延遲發貨報備:如遇國家政策、法律規定的不可抗力因素、京東系統問題、客戶側要求等特殊事項無法按時履約,供應商可登陸供應商后臺進行延遲發貨報備(vc.jd.com,廠家直送→延遲發貨報備→緊急報備)。報備成功后按照最新的預計發貨時間進行考核。
(二)簽收異常報備:如遇國家政策、法律規定的不可抗力因素、京東系統問題、客戶側原因等特殊事項無法按時履約,可郵件發送至cjzsbb@jd.com進行延遲簽收報備。
第十條 物流承運要求
(一)供應商選擇廠家自送或第三方物流承運時,商品在客戶驗收確認前,如發生商品遺失、短少、變質、損壞、污染等造成客戶側收貨異常的情況,供應商應配合京東側進行處理并承擔相關責任。
(二)供應商選擇第三方物流托運危險貨物,應當委托具有相關資質(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資質)的企業承運,應當如實將其正式名稱、危險性質以及應當采取的防護措施通知承運人,并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以及強制性標準和技術規范的要求妥善包裝,設置明顯的危險品標志和標簽。如因供應商違反本條款規定,給京東或客戶側造成的全部損失供應商應予以賠償。情節嚴重的,京東有權立即終止與供應商的合作。
第十一條 運費支付要求
供應商及第三方物流不得要求收貨人自提或支付額外費用,已與客戶側協商一致且供應商取得京東工業書面同意的情況除外。
第十二條 客戶信息使用要求
供應商需保證僅以完成履約為目的使用客戶側信息,其余未經客戶和京東工業同意的不能另作他用,包括但不限于擅自聯系、保存、備份、使用、轉讓、泄露客戶側信息,向客戶側發送促銷信息、關注公眾號信息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通訊通話、手機短信、電子郵件等形式)及損害京東及京東工業形象等行為。
第十三條 簽收憑證要求
供應商需要在商品訂單妥投(廠家自送為系統點擊發貨)的14日內將客戶簽字的京東工業配送清單或客戶要求其他格式的簽收單據上傳至供應商后臺并點擊提交運營審核(以供應商系統內記錄的上傳時間為準)。簽收憑證中需包含收貨人、商品、訂單號及客戶簽名等信息并確保其所提供簽收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及完整性。相關簽字憑證供應商須內部留存至少三年,以備異常簽收問題的檢查。
第二節 違規處理
第十四條 如供應商出現以下違規行為,京東工業有權按照下表標準處理。若下表中的違規處理措施不足以賠償給京東工業或客戶側造成全部損失,供應商須繼續承擔因此給京東工業和客戶側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于京東向客戶的賠付和補償。同時視情節嚴重程度,京東工業有權采取增加違約金金額、拉黑、限售、屏蔽、下架商品、取消廠直模式及終止合作等措施。如因供應商原因造成京東、客戶或其他第三方人身或財產損害的,京東工業有權要求供應商消除影響,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三節 違規申訴
第十五條 若供應商出現上述違規情形,京東工業將通知供應商整改及處理,包括不限于:郵件、線上違約單等形式。供應商須在違規處理作出之日起7日內對整改通知進行確認、回復或發起違規申訴。7日內未進行操作的,視為供應商認可違規處理,違規處理將自動生效。
第十六條 供應商發起違規申訴時,須提供完整、真實、有效的證明材料,申訴內容包括但不限于:聯系電話、郵箱、申訴指標類型、申訴指標名稱、申訴單量、訂單號明細、申訴理由起始時間、申訴理由結束時間、申訴理由、申訴理由詳情描述及申訴材料圖片等。
第十七條 針對同一項違規處理,供應商僅有一次發起申訴的機會。
第十八條 在收到供應商提起的申訴后,京東工業將于30個工作日內審核并反饋結果。若申訴成功,則對應的違規處理將予以撤銷;若申訴不成功,則對應的違規處理成立。
第三章 附則
第十九條 供應商的行為,發生在本管理規則生效之日以前的,適用當時的規則。發生在本管理規則生效之日以后的,適用本規則。
第二十條 京東可根據平臺運營情況隨時調整本管理規則并以公告的形式向供應商公示。
第二十一條 供應商應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等規范性文件。對任何涉嫌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等規范性文件的行為,本規則已有規定的,適用于本規則。本規則尚無規定的,京東有權酌情處理。但京東對供應商的處理不免除其應承擔的法律責任。供應商在京東的任何行為,應同時遵守與京東及其關聯公司簽訂的各項協議。若依據上述協議,供應商違約行為給京東或客戶所造成的損失高于本規則的違約金標準的,京東有權選擇適用協議約定要求供應商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 本規則于2023年12月22日首次發布,于2023年12月29日起生效。
附錄 :三級類目發貨時效標準
https://rule.jd.com/rule/ruleDetail.action?ruleId=1055337878349025280&type=2&btype=6
以上就是本次京東工業企業客戶供應商履約管理規則的內容,商家請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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