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東推出健康類不當發布商品或信息細則,在京東不當發布商品或信息,通過發布商品或信息而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將為受到平臺處罰,詳情如下:
1.【違規定義】
商家未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京東規則或其他標準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京東行業運營標準》、規范、行業標準等),通過發布商品或信息而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不當發布商品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品牌信息不一致、類目亂掛、標題/主圖/屬性違規、不當發布營銷類信息、商品發布渠道不合規、重復鋪貨、更換商品、商品信息綜合違規、商品信息惡意對抗等。
1.1品牌信息不一致:在標題、宣傳語、商品圖片及商品詳情等位置使用/濫用/堆砌其他品牌詞來描述商品,與商品本身掛靠品牌不一致的行為。
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品牌的變形詞或衍生詞來描述商品(比如使用錯別字、同音字、故意增加間隔符號)等情形;
商家發布超品牌授權類目范圍的同品牌商品的行為。
1.2類目亂掛:指商家發布的商品與其實際類目歸屬不一致。
1.3標題違規:指未按照標題規范發布商品。
規范發布商品商品標題應包含商品自身品牌(中文/英文)且品牌應放置在標題首位、商品品名(類目產品詞+合格證/外包裝商品品名)、關鍵信息(商品描述或關鍵屬性)與銷售屬性(型號/款號+顏色、尺碼信息等),需嚴格按照以上信息點進行商品標題發布,除有另外規則外,不得超出以上信息點內容,且標題中禁止出現與售賣本品無直接關系或無關信息,商品中通用標題部分,僅可寫SPU下所包含所有商品的通用信息,每個商品間的差異信息需在銷售屬性中體現。
1.4主圖違規:指不符合主圖發布規范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主圖出現不適圖,未按照首圖要求添加促銷信息等各種形式的低質量圖片情況,主圖信息不真實不準確、主圖促銷信息與實際不符、主圖出現違禁詞等。
1.5屬性違規: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屬性值填寫錯誤,標題中出現的屬性詞與主圖、商詳、標題、銷售屬性、營銷屬性等描述不相符的情形,以及將不同類目、不同品牌或公共屬性(用途、材質、類別、類型等)不一致的SKU綁定在一個SPU下,造成實物與描述不符的現象(SPU商品綁定規范詳見https://mtt.jd.com/article/articlePre.action?articleId=31808)
1.6不當發布營銷類信息
1.6.1使用已結束活動信息:指商家參加的活動結束后,未及時調整店鋪或商品中的活動信息;
1.6.2亂發商品廣告信息:指在商品評價回復、麥頭條、通天塔等發布商品廣告信息的(發布商品信息為解答用戶問題的不視為違規),以及利用咚咚等群發重復的或未經請求的商家店鋪消息、產品或服務消息等廣告消息。
1.7商品發布渠道不合規:虛擬商品發布渠道不合規指未按照《京東行業運營標準》規定的通過虛擬商品發布渠道進行發布商品的違規行為,虛擬商品發布操作路徑詳見:http://psm.jd.com/article/articledetail.html?id=671。
1.8重復鋪貨:
商家的店鋪中同時出售兩件及以上同款商品。包含以下情形:
1.8.1同店鋪重復鋪貨:同一店鋪內發布兩件及以上同款商品(SKU)的行為;
1.8.2跨店鋪重復鋪貨:與存在關聯關系的店鋪發布兩件及以上同款商品(SKU)的行為。
1.9更換商品:指商家在已有商品(SKU)鏈接上將原商品更換為另一款商品進行銷售的行為,更換后的商品在類目、規格、品牌、顏色、型號、品種等屬性上發生了改變。
1.10商品基礎信息綜合違規:基于京東規則、品類規則搭建算法模型,通過對商品的主圖,標題,屬性,標簽,商詳,透圖等多維度信息進行檢驗,根據各場景違規商品的算法駁回、下架商品數量和店鋪違規頻率綜合判斷店鋪在一段時間內的商品基礎信息的綜合表現。具體判斷各場景標準詳見:psm.jd.com。
1.11商品信息惡意對抗:商家出于商品信息違規意圖,針對基于京東規則、品類規則建立的信息系統進行惡意測試、對抗的行為,包括但不限于已提示修改方式的情況下屢次不做修改、采取技術手段繞過系統違規發布商品及相關未遂行為。京東有權基于實際情況對商家發起自證流程,商家需按照流程要求提供相關自證材料,若無法按要求提交,則京東有權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流量降權、限制發布商品等處理措施。
2.【處理措施】
2.1品牌信息不一致
2.1.1規程度輕微:警告,違規商品下架;
2.1.2違規程度一般:違規商品下架,限制使用批量接口(7日),扣除違約金900-10000元不等(實際金額與商家經營收入相關);
2.1.3違規程度嚴重:違規商品下架,限制使用批量接口(14日),扣除違約金900-15000元不等(實際金額與商家經營收入相關);
2.1.4違規程度極其嚴重:違規商品下架,限制發布新品、上架待售商品(30日);扣除違約金1800-30000元不等(實際金額與商家經營收入相關);
除上述處理措施外,如商家多次(兩次及以上)或大量在售商品出現以上違規行為,或因上述行為引起重大投訴或輿情的,京東有權視違規行為對商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限制創建商品、禁止上架待售商品、永久限制通過接口批量操作商品、限制在售商品閾值、限制提報營銷活動、店鋪屏蔽、商品屏蔽、品牌停用、類目停用、店鋪星級降低至2.5星、店鋪清退、凍結資金、跨類目經營限制等處理措施。
2.2類目亂掛
2.2.1違規程度輕微:警告,違規商品下架;
2.2.2違規程度一般:違規商品下架,限制使用批量接口(7日),扣除違約金900-10000元不等(實際金額與商家經營收入相關);
2.2.3違規程度嚴重:違規商品下架,限制使用批量接口(14日),扣除違約金10000-15000元不等(實際金額與商家經營收入相關);
2.2.4違規程度極其嚴重:違規商品下架,限制發布新品、上架待售商品(30日);扣除違約金1800-30000元不等(實際金額與商家經營收入相關);
2.2.5除上述處理措施外,如商家多次(兩次及以上)或大量在售商品出現以上違規行為,或因上述行為引起重大投訴或輿情的,或將如醫療器械、?;贰⒎抡鏄?、成人用品等商品未掛靠在正確類目銷售的商家,京東有權視違規行為對商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限制創建商品、禁止上架待售商品、永久限制通過接口批量操作商品、限制在售商品閾值、限制提報營銷活動、店鋪屏蔽、商品屏蔽、品牌停用、類目停用、店鋪清退、凍結質保金貨款、跨類目經營限制等處理措施。
2.3標題違規
2.3.1違規程度輕微:警告,違規商品下架;
2.3.2違規程度一般:違規商品下架,限制使用批量接口(7日),扣除違約金900-10000元不等(實際金額與商家經營收入相關);
2.3.3違規程度嚴重:違規商品下架,限制使用批量接口(14日),扣除違約金10000-15000元不等(實際金額與商家經營收入相關);
2.3.4違規程度極其嚴重:違規商品下架,限制發布新品、上架待售商品(30日);扣除違約金1800-30000元不等(實際金額與商家經營收入相關);
2.3.5除上述處理措施外,如商家多次(兩次及以上)或大量在售商品出現以上違規行為,或因上述行為引起重大投訴或輿情的,京東有權視違規行為對商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限制創建商品、禁止上架待售商品、永久限制通過接口批量操作商品、限制在售商品閾值、限制提報營銷活動、店鋪屏蔽、商品屏蔽、品牌停用、類目停用、店鋪清退、凍結質保金貨款、跨類目經營限制等處理措施
2.4主圖違規
2.4.1違規程度輕微:警告,違規商品下架;
2.4.2違規程度一般:違規商品下架,限制使用批量接口(7日),扣除違約金900-10000元不等(實際金額與商家經營收入相關);
2.4.3違規程度嚴重:違規商品下架,限制使用批量接口(14日),扣除違約金10000-15000元不等(實際金額與商家經營收入相關);
2.4.4違規程度極其嚴重:違規商品下架,限制發布新品、上架待售商品(30日);扣除違約金1800-30000元不等(實際金額與商家經營收入相關);
2.4.5除上述處理措施外,如商家多次(兩次及以上)或大量在售商品出現以上違規行為,或因上述行為引起重大投訴或輿情的,京東有權視違規行為對商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限制創建商品、禁止上架待售商品、永久限制通過接口批量操作商品、限制提報營銷活動、限制在售商品閾值、店鋪屏蔽、商品屏蔽、品牌停用、類目停用、店鋪星級降至2.5星、店鋪清退、凍結質保金貨款、跨類目經營限制等處理措
2.5屬性違規
2.5.1違規程度輕微:警告,違規商品下架;
2.5.2違規程度一般:違規商品下架,限制使用批量接口(14日),在售商品閾值(SPU)降至200(14日);
2.5.3違規程度嚴重:違規商品搜索、推薦降權50%(30日);違規商品下架,限制使用批量接口(30日),在售商品閾值(SPU)降至100(30日);
2.5.4違規程度極其嚴重:違規商品搜索、推薦屏蔽(30日)、廣告屏蔽(3日);違規商品下架,限制使用批量接口(30日),在售商品閾值(SPU)降至50(30日);
2.5.5除上述處理措施外,如商家多次(兩次及以上)或大量在售商品出現以上違規行為,或因上述行為引起重大投訴或輿情的,京東有權視違規行為對商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限制創建商品、禁止上架待售商品、永久限制通過接口批量操作商品、限制在售商品閾值、限制提報營銷活動、屬性屏蔽、店鋪屏蔽、商品屏蔽、品牌停用、類目停用、店鋪清退、凍結質保金貨款、跨類目經營限制等處理措施。
2.6不當發布營銷類信息
2.6.1違規程度輕微:警告,違規商品下架;
2.6.2違規程度一般:違規商品搜索、推薦降權25%(14日)違規商品下架,限制使用批量接口(14日),在售商品閾值(SPU)降至200(30日);
2.6.3違規程度嚴重:違規商品搜索、推薦降權50%(30日),違規商品下架,限制使用批量接口(30日),在售商品閾值(SPU)降至100(30日),扣除違約金900-15000元不等(實際金額與商家經營收入相關);
26.4違規程度極其嚴重:違規商品搜索、推薦屏蔽(60日),違規商品下架,限制使用批量接口(60日),扣除違約金1800-30000元不等(實際金額與商家經營收入相關)。
2.6.5除上述處理措施外,如商家多次(兩次及以上)或大量在售商品出現以上違規行為,或因上述行為引起重大投訴或輿情的,京東有權視違規行為對商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限制創建商品、禁止上架待售商品、永久限制通過接口批量操作商品、限制提報營銷活動、店鋪屏蔽、商品屏蔽、品牌停用、類目停用、店鋪清退、凍結質保金貨款、跨類目經營限制等處理措施。
2.7商品發布渠道不合規
2.7.1違規程度輕微:警告,違規商品下架;
2.7.2違規程度一般:違規商品搜索、推薦降權25%(14日);違規商品下架,限制使用批量接口(14日);
2.7.3違規程度嚴重:違規商品搜索、推薦降權50%(30日),違規商品下架,限制使用批量接口(30日),在售商品閾值(SPU)降至200(30日),扣除違約金900-15000元不等(實際金額與商家經營收入相關);
2.7.4違規程度極其嚴重:違規商品搜索、推薦屏蔽(60日),違規商品下架,限制使用批量接口(60日),在售商品閾值(SPU)降至100(60日),扣除違約金1800-30000元不等(實際金額與商家經營收入相關)。
2.7.5除上述處理措施外,如商家多次(兩次及以上)或大量在售商品出現以上違規行為,或因上述行為引起重大投訴或輿情的,京東有權視違規行為對商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限制創建商品、禁止上架待售商品、永久限制通過接口批量操作商品、限制提報營銷活動、店鋪屏蔽、商品屏蔽、品牌停用、類目停用、店鋪清退、凍結質保金貨款、跨類目經營限制等處理措施。
2.8重復鋪貨
2.8.1違規程度輕微:警告,違規商品下架;
2.8.2違規程度一般:違規商品下架,限制發布新品(7日),限制申請新品標簽(10日);
2.8.3違規程度嚴重:違規商品搜索、推薦降權50%(30日),限制參與營銷活動(7日);違規商品下架,限制發布新品(7日),限制申請新品標簽(10日);扣除違約金1000元;
2.8.4違規程度極其嚴重:違規商品搜索、推薦、廣告屏蔽(60日),限制參與營銷活動(15日);違規商品下架,限制發布新品(7日),限制申請新品標簽(10日);扣除違約金2000元;
2.8.5除上述處理措施外,如商家多次(兩次及以上)或大量在售商品出現以上違規行為,或因上述行為引起重大投訴或輿情的,京東有權視違規行為對商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限制創建商品、禁止上架待售商品、永久限制通過接口批量操作商品、限制提報營銷活動、店鋪屏蔽、商品屏蔽、品牌停用、類目停用、店鋪清退、凍結質保金貨款、跨類目經營限制等處理措施。
2.9更換商品
2.9.1違規程度一般:警告,刪除違規商品;
2.9.2違規程度嚴重:警告,刪除違規商品,扣除違約金1000元;
2.9.3違規程度極其嚴重:刪除違規商品,限制上架待售商品(7日);扣除違約金2000元;
2.9.4除上述處理措施外,如商家多次(兩次及以上)或大量在售商品出現以上違規行為,或因上述行為引起重大投訴或輿情的,京東有權視違規行為對商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限制創建商品、禁止上架待售商品、永久限制通過接口批量操作商品、限制提報營銷活動、店鋪屏蔽、商品屏蔽、品牌停用、類目停用、店鋪清退、凍結質保金貨款、跨類目經營限制等處理措施。
2.10商品基礎信息綜合違規
2.10.1程度輕微:警告;
2.10.2違規程度一般:違規商品搜索、推薦降權25%(14日),限制使用批量接口(14日),在售商品閾值(SPU)降至200(14日);
2.10.3違規程度嚴重:違規商品搜索、推薦降權50%(30日),限制使用批量接口(30日),在售商品閾值(SPU)降至100(30日);
2.10.4違規程度極其嚴重:違規商品搜索、推薦、廣告屏蔽(30日),限制使用批量接口(30日),在售商品閾值(SPU)降至50(30日);
2.11商品信息惡意對抗
2.11.1違規程度輕微:警告;
2.11.2違規程度一般:違規商品搜索、推薦降權25%(14日),限制發布新品、上架待售商品(7日),限制使用批量接口(14日),在售商品閾值(SPU)降至200(14日);
2.11.3違規程度嚴重:違規商品搜索、推薦降權50%(30日),限制發布新品、上架待售商品(7日),限制使用批量接口(30日),在售商品閾值(SPU)降至200(30日);
2.11.4違規程度極其嚴重:違規商品搜索、推薦降權75%(30日),限制發布新品、上架待售商品(7日),限制使用批量接口(30日),在售商品閾值(SPU)降至100(30日);
2.12SPU亂綁
2.12.1違規程度輕微:警告,違規商品下架;
2.12.2違規程度一般:違規商品下架,扣除違約金900-10000元不等(實際金額與商家經營收入相關);
2.12.3違規程度嚴重:違規商品下架,限制使用批量接口(14日),扣除違約金10000-15000元不等(實際金額與商家經營收入相關);
2.12.4違規程度極其嚴重:違規商品下架,限制發布新品、上架待售商品(30日);扣除違約金1800-30000元不等(實際金額與商家經營收入相關);
2.12.5除上述處理措施外,如商家多次(兩次及以上)或大量在售商品出現以上違規行為,或因上述行為引起重大投訴或輿情的,京東有權視違規行為對商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限制創建商品、禁止上架待售商品、永久限制通過接口批量操作商品、限制在售商品閾值、限制提報營銷活動、店鋪屏蔽、商品屏蔽、品牌停用、類目停用、店鋪清退、凍結質保金貨款、跨類目經營限制等處理措施
3、類目亂掛違規后商家應如何整改?
商家應確保所有商品根據商品屬性掛在相應的類目下,不得亂掛類目。
(1)商家在收到違約單后,須進行全店鋪的自查自檢,保證商品處在正確類目下,如果在自查中發現存在類目亂掛的情況,需通過商家后臺自行整改,變更商品類目。具體操作如下:
商家后臺-商品管理-在售商品管理、待售商品管理,點擊“修改商品”在頁面上選擇“類目遷移”,重新選擇后保存即可;
(2)商家須認真修改被下架商品,保證其掛靠在正確類目下方可通過再上架。
4、虛擬商品應如何發布?
虛擬商品需依據《京東行業運營標準》,通過虛擬商品發布平臺進行發布,虛擬商品發布操作路徑詳見http://psm.jd.com/article/articledetail.html?id=671。
5、如何規避類目亂掛違規?
商家在創建商品時,第一步即選擇商品所在的類目,在類目選擇框下錄入類目時務必保證類目準確,部分類目可參考類目釋義。
6. 重復鋪貨違規中同款商品是指怎樣的商品?
同款商品是指完全相同以及商品的重要屬性完全相同或高度相似的商品。對于不同的商品,商家必須在商品的標題、描述、圖片、重要屬性等方面體現商品的不同,否則京東有權判定為同款商品。
7. 哪些情形屬于在店鋪發布兩件及以上同款商品(SKU)?
同款商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店鋪中同時出售兩件以上完全相同的商品,兩件完全相同商品(SKU)在不同的SPU下或者兩件商品(SKU)在相同的SPU下;
(2)同款商品,通過更改其價格、時間、數量、組合方式及其它發布形式進行多次發布;
(3)各類目下商品,出現諸如以下任一情形的:
1)同款商品以大小規格不同分別發布;
2)同款商品附帶不同的贈品分別發布;
3)同款商品以不同包裝分別發布。
8、針對在店鋪中同時出售兩件及以上同款商品,京東將如何處理違規商品?
京東有權保留同款商品中商品質量得分最高的一件,刪除其他同款商品。
9、 商家應如何關注重復鋪貨預警?
在商家后臺 >體檢中心 > 違規預警 > 重復鋪貨預警中,可查看每日預警信息,商家需要對表中違規商品(SPU)進行自查處理,并根據系統提示的商品信息質量分以及GMV等信息對商品做出下架、刪除等處理。 若預警后仍不整改,除刪除違規商品外,京東有權視違規程度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扣分、刪除違規商品、限制創建商品、限制新品標簽權益、店鋪商品搜索降權及限制提報營銷活動等處理措施。
10、商家更換商品違規包含哪些情形?
商家更換商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將商品A更換成不同的商品B
2)將虛擬鏈接(如贈品鏈接、補差價鏈接)更換成實體商品
3)將商品更換為不同顏色的同款商品,比如白色褲子變成黑色褲子
4)將商品更換為不同型號的商品
5)將商品更換為不同規格的同款商品,比如100ml更換為200ml
6)將商品更換為不同類目的商品,比如將手機殼更換為手機
7)將單一商品更換為同類商品組合裝,比如將洗發水更換為洗發水+護發素的組合裝
11、商家更換商品違規會造成什么不良影響?
(1)消費者在瀏覽商品時,會在商品評價界面看到兩種不同商品的評價或者消費者在初次購買之后想要對某商品進行復購或評價,進入商詳頁發現商品更換,產生不好的消費體驗;
(2)商家利用原商品的流量或者評論來提高更換后新商品的銷量,涉嫌不正當競爭。
12、如何規避更換商品違規?
(1)通過正規流程發布新品
商家如需上架新商品,需遵守商品信息發布規范且按流程操作,避免因直接更改已有商品關鍵信息而違規;
(2)關注預警提醒,及時整改
預警提醒查看路徑:商家后臺-體檢中心-違規預警-更換商品預警(如下圖):
(3)提交申訴時確保有理有據
商家如果收到更換商品的違規預警提醒,請第一時間整改。如收到違約單并對違約單內容有異議,請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申訴并附上證據證明未更換商品,避免提交無效申訴。一旦違約單生效,被下架的商品不支持再次上架。
13、商家出現不當發布商品或信息違規后,應如何做?
(1)銷售商家需及時對店鋪裝修頁面、商品詳情頁面進行自查自檢,檢查商品標題、主圖、屬性等是否違規并及時修改;
(2)銷售商家需注意查看預警信息及違約單信息,預警渠道為:商家后臺-體檢中心-違規預警。及時刪除違規信息,并按規定修改商品信息,避免因此類商品違規造成商品下架等。
14、什么樣的行為會造成不當發布商品或信息中的嚴重、極其嚴重違規?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店鋪內大量商品或者全部商品存在不當發布商品信息行為;
2)店鋪多次發生“違規程度輕微或者嚴重”情形;
3)商家無視規則,重復上架違規商品;
4)商家逃避、對抗,或通過濫發商品信息獲取不正當利益;
5)商家因不當發布商品或信息行為,造成重大客訴輿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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