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不斷優化淘寶直播平臺日常的技術維護,為廣大商家和主播提供更優質的服務,同時明確商家在通過淘寶直播平臺的軟件技術服務引導并達成交易訂單后,平臺、商家之間的費用結算標準,淘寶直播平臺在經過意見征集和專家研討修訂后,擬新增《直播軟件服務費規則(試運行)》,
此次規則新增于2024年03月24日進行公示通知,將于2024年03月31日正式生效。
新增規則內容: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條【規則目的】
為了不斷優化淘寶直播平臺日常的技術維護,為廣大商家和主播提供更優質的服務,同時明確商家在通過淘寶直播平臺的軟件技術服務引導并達成交易訂單后,平臺(包括域名為liveplatform.taobao.com的網站、客戶端及小程序)、商家之間的費用結算標準,特基于《淘寶直播平臺服務協議》、《淘寶直播-熱浪引擎平臺服務協議》及其他不定時發布適用的平臺協議擬定本規則。
第二條【適用范圍】
1、適用用戶范圍:本規則適用于通過淘寶直播平臺的軟件技術服務引導并達成交易訂單的所有商家【以下特殊情形另有說明的除外】,包括通過直播間推廣、引導并銷售同賬號注冊店鋪商品的商家(以下簡稱“自播”)和通過其他直播間推廣、引導并銷售非同賬號注冊店鋪商品的商家(以下簡稱“代播”)。
商家已按照以下規則計取相關費用的,優先執行以下規則,不再收取直播軟件服務費
《天貓2024年度軟件服務年費繳納、折扣優惠及結算標準》;
《淘寶直播店軟件服務費結算管理規范》;
《淘寶直播珠寶基地商家軟件服務費規則(試運行)》;
《2024年度飛豬度假業務各類目軟件服務費費用一覽表》;
《2024年度飛豬酒店業務各類目軟件服務費費用一覽表》;
《2024年度飛豬機票業務各類目軟件服務費費用一覽表》;
《天貓國際2023年度各類目年費、技術服務費率Tmall Global 2023 Annual Fees for Technical Services and Sales Commission Rates》
若有新增的,以本規則另行公示為準。
2、適用類目范圍:試運行期間僅針對部分類目收費,其他類目成交訂單暫不適用本規則,后續將陸續新增適用類目。當前收費類目詳見《直播軟件服務費實施細則》。
3、適用訂單范圍:直播訂單,指商家通過淘寶直播軟件技術服務,在15天內直接或間接引導并完成最終交易成功的訂單,包括商家店鋪自播訂單和直播間代播訂單,具體以平臺訂單系統實際統計為準。
第三條【效力級別】
本規則是《淘寶平臺規則總則》、《淘寶直播管理規則》、《熱浪引擎平臺管理規則》、《淘寶直播機構管理規范》的有效補充,前述規則中已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未有規定或本規則有特殊規定的,根據本規則執行。其中特別規定與一般規定不一致的,適用特別規定;新的規定與舊的規定不一致的,適用新的規定。
對任何涉嫌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平臺規則、平臺協議等規定的行為,本規則已有規定的,適用于本規則;本規則尚無規定的,平臺有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平臺規則及與平臺簽訂的各項協議酌情處理。
第二章 軟件服務費說明
第四條 【定義】
直播軟件服務費:指淘寶直播平臺基于向賣家/商家提供軟件技術服務而收取的服務費用。
第五條 【結算公式】
直播軟件服務費=直播訂單商家實際收款金額*類目費率
直播訂單商家實際收款金額:即商家實際收款金額,不含階梯返還金額、運費、店鋪優惠券、單品折扣、退款、跨境綜合稅等項目(如有)等,具體以平臺訂單系統實際統計為準。
第六條【各類目費率】
各類目軟件服務費率可能不同,具體詳見《直播軟件服務費實施細則》。
第七條【結算說明】
1、結算時間:直播軟件服務費的結算時間為訂單貨款結算時間,即系統將于每筆訂單確認收貨時自動劃扣訂單對應的軟件服務費。
2、結算特殊說明請參考《直播軟件服務費實施細則》
第八條【折扣優惠】
為鼓勵商家提高服務質量、擴大經營規模,淘寶直播可能不定時出臺有關直播軟件服務費的優惠政策,有條件地給予部分商家一定的商業折扣,具體以淘寶直播屆時另行公示的相應規則或政策內容為準。
第三章 違規處理
第九條【商家逃避軟件服務費結算】
商家通過直播間推廣銷售的商品需遵守《淘寶網商品發布規范》,商家應當根據所售商品,逐級選擇正確的商品類目,不得將商品發布在與實際商品品類不一致的類目下。若商家存在違規發布商品涉嫌逃避軟件服務費結算的行為,平臺將根據《淘寶網市場管理與違規處理規范》、《淘寶直播管理規則》等相關規則對商家進行違規處罰,包含但不限于公示警告、限制指定商家/商品直播間掛品、根據違規商品成交情況罰扣商家違約金、進行支付寶賬戶管控措施等。
第十條【主播逃避或協助逃避軟件服務費結算】
主播在直播間發布內容需遵守《淘寶直播管理規則》,主播在直播間描述的商品信息應與商品詳情頁及所屬類目保持一致。若主播存在違規發布與商品類目不一致的直播內容涉嫌逃避或協助逃避軟件服務費結算的行為,平臺將對主播進行拉停直播、刪除違規信息、限制主播權限、罰扣違約金等違規處罰。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一條【其他說明】
(一)平臺有權對本規則進行不定期修訂,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公示程序。若修訂內容涉及交易規則的,則將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另行執行征求意見程序,公示期結束后,本規則修訂內容即告生效。若商家不同意修訂后的規則的,可通過平臺指引申請停止使用平臺服務。
(二)平臺及商家的相關行為,發生在本規則生效之日或修訂之日以前的,適用當時的規則。發生在本規則生效之日或修訂之日以后的,適用本規則。
第十二條【生效時間】
本規則于2024年3月31日首次發布生效。
在本規則生效即自2024年3月31日及之后支付成功的訂單,適用本規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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