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貓618活動也要陸續開展了,這不天貓平臺為滿足客戶對整體物流時效的要求,對《延遲發貨的規則與實施細則》和《時效承諾服務規范》進行了調整。不管有沒有報名618活動,規則正式生效后商家都需要遵守,來看看變更后新規則。
一、天貓《延遲發貨的規則與實施細則》變更
具體規則,查看天貓商家:延遲發貨賠付方式調整為“賠付紅包”
二、天貓《時效承諾服務規范》變更
本次調整于2019年5月6日進行公示通知,其中發貨時效規則調整將于2019年7月2日正式生效,除發貨時效規則外的其他調整將于2019年5月13日正式生效。
1、新增商家(無需入菜鳥倉)簽約時效承諾服務后,可表達發貨/到貨時效,且到貨違約情況下需賠付10元/單。
2、預約配送訂單中,大家電等大件類違約情況下由原30元賠付金額提升為50元賠付金額。
3、規則表述調整,將所有時效類規則整合為《時效承諾服務規范》,其中《1小時達服務規范》《當日達服務規范》《次日達服務規范》《隔日達服務規范》《定時送服務規范》《預約配送服務規范》將做失效處理。
變更后具體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