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聽說近期有不少天貓商家收到關于“天貓退款超時規則調整解讀”的通知;這次天貓對退款超時規則調整有不少變動,其中最主要的有兩點。如果各位商家還不那么清楚的話,就看下面的規則解讀。
本次規則調整2019年12月26日正式生效(和雙12活動特定規則互不影響,雙12期間按照活動規則進行)
本次規則重點變化內容:
要點一:商家需要在新規要求時間內響應買家的退款申請(同意或者拒絕),逾期系統將默認同意買家的退款/退貨/換貨申請;
要點二:針對未發貨狀態下付款后2小時內,且訂單金額≤200元的中立即退款的訂單,商家需及時關注異常情況,有需要第一時間聯系快遞/買家協商處理
符合平臺“立即退款”訂單查看路徑:“商家中心→退款售后管理,進入退款管理頁面,在“業務類型”篩選框下選擇“未發貨2小時零秒退”則可符合規則訂單明細。
相關FAQ:
1、屬于平臺“立即退款”的訂單,商品已實際發出,應該怎么辦?
①物流在發貨途中,建議第一時間聯系快遞攔截退回,同時對買家端做好拒簽的提醒;
②若商品已經被買家簽收,建議先聯系消費者進行溝通退貨退款,若消費者仍不配合退回商品或者貨款,準備好買家已實際簽收的快遞底單或買家旺旺承認簽收但拒不退還的聊天記錄,方便小二進一步溝通核實。
2、如果在商家響應退款前,消費者突然修改了退款協議,退款的超時時間怎么計算?
訂單超時會根據退款狀態調整,按照最新退款狀態的顯示計算,比如:消費者修改為僅退款,則會按照僅退款的超時時間開始計算
3、消費者選擇缺貨/未按約定時間發貨原因申請的退款,對店鋪有什么影響?
該原因申請退款,不會產生額外的賠付,也不會對店鋪的考核數據造成影響;若消費者發起了缺貨/未按約定時間發貨發貨的違約投訴,投訴處理也會核實是否存在延遲發貨行為,該退款原因退款成功不影響后面延遲發貨的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