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規范市場經營秩序,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天貓將對《天貓通訊市場管理規范》的相關規則進行變更。
此次規則變更于2021年6月23日進行公示通知,將于2021年6月30日正式生效。
具體規則變更如下:
1、《天貓通訊市場管理規范》中第三章經營管理新增第九條。
第九條 “移動電話卡”商品僅限在“手機號碼/套餐/增值業務(一級類目)”下的“新入網手機號套餐”、“4G無線上網資費卡”、“3G無線上網資費卡”(二級類目)下發布。經營“移動電話卡”商品的商家須根據經營實際情況,在“店鋪首頁”顯著位置展示相應電信企業為其配發的統一標識(包括品牌名稱、企業/店鋪名稱、授權編碼及防偽二維碼等)。
2、《天貓通訊市場違規處理方式一覽表》中的市場管理情形中新增如下內容:
3、《天貓話費通訊行業發布規范》刪除:2.1.3產品detail頁面描述規范:2)商品描述須包含自助查詢話費、流量充值到賬狀態的方式、商品特殊限制條件等中的如下內容:
其中“新入網手機號套餐”、“4G無線上網資費卡”、“3G無線上網資費卡”三個二級類目商品還須按以下要求展示相關信息:
(1)“商品詳細”模塊:展示號卡套餐資費介紹和電信企業為其配發的統一標識。
套餐資費介紹包括但不限于常規套餐說明、活動套餐介紹、套餐生效時間、套餐注意事項以及詳解等。
統一標識必須包含4方面信息:品牌名稱、企業/店鋪名稱、授權編碼及防偽二維碼(供用戶查詢對應店鋪授權信息等)。以“中國聯通”配發的統一標識舉例:圖片示意。
以上就是《天貓通訊市場管理規范》的相關規則變更的情況,商家要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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